父母护理假国家规定
展开全部
我国二十个省已经推行了独生子女护理假,通过10月23日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我们可知,对于赡养人为独生子女的,用人单位必须给予每年累计20天的陪护假期。各地陆续出台的关于独生子女陪护假政策,各地规定的假期市场都不同,但是通常都是在10天到20天以内。
对于独生子女陪护假是,国家未作专门规定,一些地方法规对此是有规定的。根据媒体的统计,我国福建、广西、海南、湖北等16地,均有推出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但各地对此的规定有所不同,一般可以申请不超过20日的带薪假期。
以深圳市为例,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在其住院治疗期间,其独生子女可以申请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并且这20日的假期,是带薪假期,不会影响到个人的出勤和福利待遇。
截至7月7日,全国至少已有19个省份和城市制定实施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多地护理假达20天;同时,北京、辽宁以及深圳等至少3地正在探索制定过程中。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19地中,湖北、黑龙江、四川、宁夏、云南、西安等6地明确规定,非独生子女也可享受护理假待遇。有业内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国家应从全国层面统一规范护理假制度,建议未来不区分子女独生与非独生,让所有职工群体受益。
对于独生子女陪护假是,国家未作专门规定,一些地方法规对此是有规定的。根据媒体的统计,我国福建、广西、海南、湖北等16地,均有推出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但各地对此的规定有所不同,一般可以申请不超过20日的带薪假期。
以深圳市为例,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在其住院治疗期间,其独生子女可以申请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并且这20日的假期,是带薪假期,不会影响到个人的出勤和福利待遇。
截至7月7日,全国至少已有19个省份和城市制定实施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多地护理假达20天;同时,北京、辽宁以及深圳等至少3地正在探索制定过程中。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19地中,湖北、黑龙江、四川、宁夏、云南、西安等6地明确规定,非独生子女也可享受护理假待遇。有业内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国家应从全国层面统一规范护理假制度,建议未来不区分子女独生与非独生,让所有职工群体受益。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
中国多地立法明确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福建、湖北、黑龙江、广西、海南、重庆六个省区市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法规中规定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各地护理假如下:广西已经有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用人单位不得扣减;黑龙江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10日,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各省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国多地立法明确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福建、湖北、黑龙江、广西、海南、重庆六个省区市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法规中规定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各地护理假如下:广西已经有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用人单位不得扣减;黑龙江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10日,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各省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有规定,父母有病的,作为子女一年应该有十天到20天的护理假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4488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呼和浩特草原之歌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青岛梦幻岛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苏州天空之城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