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50年代我国幼儿园课程的实质主要指幼儿园所设科目如体育语言常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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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80年代幼儿园课程的实质主要是指幼儿园所设科目,如体育、语言、常识、计算、音乐、美术等六科。
1982年由唐淑、赵奇石两位教授在《挖掘幼儿智力潜力,促进幼儿智力发展》中重新使用“课程”这一概念。但在八十年代初期,“幼儿园课程是幼儿园所设科目”的观念仍占主导地位。
幼儿园课程是“幼儿在幼儿园有目的、有计划的安排与教师指导下,为达到幼儿教育目标而进行的各种有程序的学习活动。”(傅淳1997年)
幼儿园课程是“实现幼儿园教育目的的手段;是保证幼儿获得有益的学习经验,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的各种活动的总和。”(李季湄1997年)
幼儿园课程是“从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出发,有目的地选择、组织和提供的综合性的、有益的经验。”(虞永平2001年)
幼儿园课程界定的三种类型:
一是学科倾向的界定:以学科来组织课程的内容,如音乐、美术、语言、常识、体育、计算等,在我国八十年代的幼儿园教育中比较普遍。
二是活动倾向的界定:认为幼儿园课程是为幼儿安排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各种活动总和。
三是经验倾向的界定:强调幼儿园课程是为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发展所提供的有益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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