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擅自更换劳务派遣公司,干了十多年以新工身份续签合同,该怎么办?
建议你先国家相关单位投诉一下,找一下劳动局帮忙一下,让劳动局帮你争取你应该得到的福利,因为这个是用人单位擅自更换劳务派遣公司,根本就是不合法了,不可以这样轻松给用人单位忽悠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首先你要清楚明白劳务派遣是非正式用工的一种形式,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正规的劳动合同的,跟人家用人单位一定关系都没有,同时也是劳务派遣公司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其次是你之前这份工作是跟用人单位签的合同,还是劳务派遣公司,要是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公司,那就跟人家用人单位没有关系,用人单位只要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真正跟你有合同关系是劳务派遣公司。这个是你要先搞清楚的地方。
接着是用人单位擅自更换劳务派遣公司,没有通知你,这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再怎么说,都工作了十年,假如你现在的单位倒闭了,你重新签合同,那么你失业金按照新的合同赔偿,而不是之前的10年赔偿,对你很不好了。
最后是希望你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续签合同或者主张赔偿金,因为这个很明显不是你个人过错导致,也不是你要选择辞工,又回来上班等等行为,这个失误明显就是用人单位跟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导致了。直接把这两个家伙投诉了就可以,争取自己的福利。
反正都是劳务派遣过来的,不属于企业的正式工
换了十这样的公司也只能接受,要不就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