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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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9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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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的普遍性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当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的特殊性有三种情形: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2)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3)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4)共性只是概括了个性中的共同本质,而不是包括个性中的全部内容。
(5)两者在一定调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意义: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统一原理,是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理论依据。
(2)共性即坚持社会主义,个性即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3)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邓小平运用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分析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问题和当代国际形势的特点,总结了我们党的历史经验而提出来的。
(4) 我们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制度,这种社会制度反映了社会主义内在固有的质的规定性。我们既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又必须注意中国的特点,从中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反对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只有这样,才能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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