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问题

我是2008年2月29日办理入职,任聘的岗位是人力资源部经理,公司口头说我的试用期是3个月,但是劳动合同上聘请我的劳动时间写为壹年(即2008年2月29日到2009年2月... 我是2008年2月29日办理入职,任聘的岗位是人力资源部经理,公司口头说我的试用期是3个月,但是劳动合同上聘请我的劳动时间写为壹年(即2008年2月29日到2009年2月28日),试用期写的2个月,且未注明试用期的工资以及我的岗位和岗位职责,这些严重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此我向上级领导反映多次,但是他们都不给予我回应,于是此事一直拖到现在。2010年5月在我怀孕后,公司将我调岗降薪,我与公司商谈多次未果,故而想起劳动合同还未签订,想找劳动仲裁帮忙。但是劳动仲裁的人员说我已经过了仲裁时效性(2008年发生的合同问题最晚应该在2009年提出),我是学人事的,相关劳动法我都清楚,但是劳动仲裁的人员所说的这个时效性问题我不明白,请权威律师能帮解答一下,谢谢。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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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想已舞0U
2010-11-21 · TA获得超过478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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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如用人单位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可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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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o_yingjie
2010-11-15 · TA获得超过4.5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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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与你不签订劳动合同已超过一年,应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也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注意收集证据,证明你的工作年限,加班等。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如果还不明白,你可以来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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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fenglvshi
2010-11-15 · TA获得超过267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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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你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仲裁请求是什么?
现提供以下法条,供你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第二条 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现应为一年)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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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烟火_香
2010-11-16 · TA获得超过920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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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为过了1年时效。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啊。
劳动者任职期间应当认为是正当理由导致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1年时效产生中止。最早从离职之日起才可以计算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法定: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是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劳动者有权提起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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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guangai02
2010-11-17 · 超过33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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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有时效性的,一般是在你合同期完后的6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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