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诉讼法解疑,谢谢先。
现有一问题需要解答,本人非专业,不懂,希望法律界人士援助,给以解答,谢谢!有一案例分析题(民事诉讼法)如下:X城市某退休干部张某在老家建了一处宅院,以安度晚年。1993年...
现有一问题需要解答,本人非专业,不懂,希望法律界人士援助,给以解答,谢谢!
有一案例分析题(民事诉讼法)如下:
X城市某退休干部张某在老家建了一处宅院,以安度晚年。1993年2月张某病逝,所建宅院由张某的三个儿子(张甲、张乙、张丙)继承。三兄弟在市区住房宽裕,就商量把郊区的宅院卖掉。李家兄弟(李甲、李乙)愿意购买此房,于是张家三兄弟与李家两兄弟签订购房合同,约定李家兄弟交付现款2万元。张、李两家在达成协议后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因李家一时凑不出2万元现金,双方又约定2个月后交付。2月时间到了,李家没有给钱,又过了4个月,张家兄弟多次催促李甲,李甲推说自己没钱,让他们向李乙索要房款,说李乙正做生意,手头有现金可付款,于是张家兄弟向李乙索款未果。张家三兄弟分别以李乙为被告向同一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受理后,认为张家三兄弟应为共同原告,将3人起诉合并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因张丙出差在外,李乙便与张甲、张乙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李乙支付18000元作为购房款给张家兄弟。调解书送达张丙时,其以当时不在场、调解未经其同意为由拒收,仍坚持要求被告按2万元支付。问题:
(1) 本案争议的法律关系当事人如何?为何种类型的诉讼?
(2) 法院受理时将张家三兄弟列为共同原告的做法是否正确?
(3) 法院的做法是否有不妥之处?
(4) 该调解协议是否有效?人民法院能否据此签发调解书? 展开
有一案例分析题(民事诉讼法)如下:
X城市某退休干部张某在老家建了一处宅院,以安度晚年。1993年2月张某病逝,所建宅院由张某的三个儿子(张甲、张乙、张丙)继承。三兄弟在市区住房宽裕,就商量把郊区的宅院卖掉。李家兄弟(李甲、李乙)愿意购买此房,于是张家三兄弟与李家两兄弟签订购房合同,约定李家兄弟交付现款2万元。张、李两家在达成协议后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因李家一时凑不出2万元现金,双方又约定2个月后交付。2月时间到了,李家没有给钱,又过了4个月,张家兄弟多次催促李甲,李甲推说自己没钱,让他们向李乙索要房款,说李乙正做生意,手头有现金可付款,于是张家兄弟向李乙索款未果。张家三兄弟分别以李乙为被告向同一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受理后,认为张家三兄弟应为共同原告,将3人起诉合并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因张丙出差在外,李乙便与张甲、张乙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李乙支付18000元作为购房款给张家兄弟。调解书送达张丙时,其以当时不在场、调解未经其同意为由拒收,仍坚持要求被告按2万元支付。问题:
(1) 本案争议的法律关系当事人如何?为何种类型的诉讼?
(2) 法院受理时将张家三兄弟列为共同原告的做法是否正确?
(3) 法院的做法是否有不妥之处?
(4) 该调解协议是否有效?人民法院能否据此签发调解书? 展开
展开全部
1.本案属于房屋买卖合同,张家三兄弟为共同原告,李家两兄弟应当为共同被告,本案属“给付之诉”.
2.法院受理时将张家三兄弟列为共同原告的做法正确,因为三兄弟是共同利害关系人,所起诉的是同一件事,应当为共同原告。
3.法院应当将李甲追加为共同被告,而且在主持调解时应当通知所有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
4.该调解协议未生效,因张丙未认可此协议,程序违法;法院不能签发调解书。
2.法院受理时将张家三兄弟列为共同原告的做法正确,因为三兄弟是共同利害关系人,所起诉的是同一件事,应当为共同原告。
3.法院应当将李甲追加为共同被告,而且在主持调解时应当通知所有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
4.该调解协议未生效,因张丙未认可此协议,程序违法;法院不能签发调解书。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877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沈阳星空之梦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重庆晨曦微光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萤火虫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