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帮我看看我写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合格吗?
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月--日民族:--住址:------------邮编:-------电话:---------工作单位:--------邮编...
申诉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民族:--
住址:------------ 邮编:------- 电话:---------
工作单位:-------- 邮编:------ 电话:-------------
被诉人名称:---------- 单位性质:--------
住所地:-----------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电话---------
一、裁决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被申诉人支付劳动报酬,
三、被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事实和理由:
事实:1.,申诉人自2010年2月2日起进入------------单位工作,工作时间共8个月12天有工资卡明细账单为证;
2、双方于 2010年2月2日口头约定工资为(4成,全厂平均钱数,每月不等、)。
3、2010年10月14日以单位不与我签劳动合同并不为我交纳社会保险和2010年10月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为由提出与“-----------------”解除劳动关系.,申诉人于2010年10月14日提交辞职报告,没有批准。 。
4,因工作时间过长,以超过法定工作时间,提出辞职后公司没有支付剩余尾数工资1个月14天,经多次追讨,公司以矿工,打架,耽误生产为由,扣罚工资1000元,因公司出具事实不现实,本人不承认,经过多次交涉本人工作部门负责人以强横理由不予支付工资,有录音为证。
5、单位没有支付申诉人尾数工资、没有办理社保,没有支付节假日加班费
理由:1,请求支付以各种理由拖欠的尾数工资--------元。
2, 2010年3月2日至2010年10月14日的工资应按照正常工资水平的两倍支付,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为1个月工资(工资平均钱数)----元。
4,补偿2010年3月1日到2010年10月1日社会保险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此 致
XXXXXX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年 --月 --日
附:申诉书副本-- 份
我问的意思是可不可以用。。有什么问题,在哪里,提醒我一下 展开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民族:--
住址:------------ 邮编:------- 电话:---------
工作单位:-------- 邮编:------ 电话:-------------
被诉人名称:---------- 单位性质:--------
住所地:-----------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电话---------
一、裁决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被申诉人支付劳动报酬,
三、被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事实和理由:
事实:1.,申诉人自2010年2月2日起进入------------单位工作,工作时间共8个月12天有工资卡明细账单为证;
2、双方于 2010年2月2日口头约定工资为(4成,全厂平均钱数,每月不等、)。
3、2010年10月14日以单位不与我签劳动合同并不为我交纳社会保险和2010年10月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为由提出与“-----------------”解除劳动关系.,申诉人于2010年10月14日提交辞职报告,没有批准。 。
4,因工作时间过长,以超过法定工作时间,提出辞职后公司没有支付剩余尾数工资1个月14天,经多次追讨,公司以矿工,打架,耽误生产为由,扣罚工资1000元,因公司出具事实不现实,本人不承认,经过多次交涉本人工作部门负责人以强横理由不予支付工资,有录音为证。
5、单位没有支付申诉人尾数工资、没有办理社保,没有支付节假日加班费
理由:1,请求支付以各种理由拖欠的尾数工资--------元。
2, 2010年3月2日至2010年10月14日的工资应按照正常工资水平的两倍支付,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为1个月工资(工资平均钱数)----元。
4,补偿2010年3月1日到2010年10月1日社会保险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此 致
XXXXXX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年 --月 --日
附:申诉书副本-- 份
我问的意思是可不可以用。。有什么问题,在哪里,提醒我一下 展开
4个回答
展开全部
可以!工资标准建议提高!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事实和理由写的不是太明确,精炼。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很牛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3726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成都星星点灯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上海旋风骑士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大连海浪之心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