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税是怎样来计算的举个例子
展开全部
各种流转税的计算方法
一、“增值税”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三步计算)
(1)计算销项税:销售额×税率(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进口为0%),
注:①征税范围:包括销售或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②计税依据(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如含税,要换算)
换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税率 17%或13%)。
③确定销售额的几种销售方式:
折扣方式:关键是是否同一发票,折扣额另开发票,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以旧换新:按新货物的价格确定销售额。
以物易物:销售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同时算出销项税、进项税。
包装物押金:押金单独记帐,不并入销售额。押金没有退,或一年以后退,并入销售额征税。
价格明显不合理,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销售额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销项税的计算请注意P130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 计算进项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
①准予低扣的进项税:
a、购进货物或接收劳务、进口货物取得增值税发票、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含税务所代开的专用发票)
b、向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等购买的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买价×13%;
c、 [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和销售货物支付的运费+建设基金]×7%,但装卸费、保险费除外。
d、购入废旧公司销售的废旧物质普通发票上的金额×10%,
②不得低扣的进项税:
a 购进的固定资产。(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修缮和装饰建筑物。)
b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指用于营业税项目)
c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
d 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
e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的购进货物。
f 未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凭证上未注明增值税额。
进项税低扣时限: 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进项抵扣时限,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认证,当月抵扣。
海关完税凭证进项抵扣时限,完税凭证开具之日起9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申报抵扣。
购进废旧物质进项抵扣时限,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申报抵扣。
(3)应纳税额的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注: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其不足低扣部分可结转到下期低扣。
2.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算:销售额×征收率(6%、商业4%),不能低扣任何进项税,
含税要换算:含税销售额÷(1+6%或4%)
3.进口货物的计算:(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17%.不能低扣任何税。
4. 兼营行为:⑴兼营不同税率(17%和13%),能分则分,不能分从高适应税率;
⑵兼营非应税劳务(营业税劳务),能分则分,不能分一并征收增值税;
⑶兼营免税和应税项目,能分应税征,免税不征;不能分全部征税。
5.混合销售行为:一项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又涉及营业税。以增值税为主征增值税,以营业税为主征营业税。运输企业的混合行为一定征增值税。
6.兼营免税项目,又无法划分不得低扣的进项税额公式:
不得低扣的进项税=全部进项×(免税销售额÷全部销售额)。
7.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又无法划分不得低扣的进项税额公式:
不得低扣的进项税=「营业额÷(销售额+营业额)」×进项税额
二、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征收:(分两步计算)
⑴销售额:(基本同增值税,而且是一笔销售额征两种税,注意包装物和押金的处理)。 组成计税价格:
a自产自用=(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连续生产不纳税。
b委托加工=(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c进口=(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⑵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注:成套消费品从高适应税率。
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并已缴纳消费税的税款,可以从应纳税额中低扣。
注意,消费税的销售额也不含增值税,如含要换算(公式同增值税)。
2.从量征收: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征收: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税率
三、营业税的计算
1. 计税依据: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和服务业(代理、旅店、饮食、旅游、广告、仓储、租赁等)的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
注:⑴以上九个行业缴营业税,其他行业缴增值税。
⑵营业税的特殊规定中请注意“减去”的内容。
⑶价格明显偏低的,税务机关可以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①按当月同类平均价格;
②按最近同类平均价格;
③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税率)
2.应纳税额的计算=营业额×税率。(三档税率)
3.兼营和混合行为的税务处理同增值税。
4.注意扣缴义务人。
四、关税的计算
1.计税依据(完税价格)
一般贸易进口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成交价+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其他劳务费。
2.关税=完税价×关税税率。
一、“增值税”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三步计算)
(1)计算销项税:销售额×税率(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进口为0%),
注:①征税范围:包括销售或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②计税依据(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如含税,要换算)
换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税率 17%或13%)。
③确定销售额的几种销售方式:
折扣方式:关键是是否同一发票,折扣额另开发票,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以旧换新:按新货物的价格确定销售额。
以物易物:销售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同时算出销项税、进项税。
包装物押金:押金单独记帐,不并入销售额。押金没有退,或一年以后退,并入销售额征税。
价格明显不合理,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销售额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销项税的计算请注意P130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 计算进项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
①准予低扣的进项税:
a、购进货物或接收劳务、进口货物取得增值税发票、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含税务所代开的专用发票)
b、向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等购买的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买价×13%;
c、 [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和销售货物支付的运费+建设基金]×7%,但装卸费、保险费除外。
d、购入废旧公司销售的废旧物质普通发票上的金额×10%,
②不得低扣的进项税:
a 购进的固定资产。(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修缮和装饰建筑物。)
b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指用于营业税项目)
c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
d 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
e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的购进货物。
f 未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凭证上未注明增值税额。
进项税低扣时限: 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进项抵扣时限,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认证,当月抵扣。
海关完税凭证进项抵扣时限,完税凭证开具之日起9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申报抵扣。
购进废旧物质进项抵扣时限,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申报抵扣。
(3)应纳税额的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注: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其不足低扣部分可结转到下期低扣。
2.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算:销售额×征收率(6%、商业4%),不能低扣任何进项税,
含税要换算:含税销售额÷(1+6%或4%)
3.进口货物的计算:(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17%.不能低扣任何税。
4. 兼营行为:⑴兼营不同税率(17%和13%),能分则分,不能分从高适应税率;
⑵兼营非应税劳务(营业税劳务),能分则分,不能分一并征收增值税;
⑶兼营免税和应税项目,能分应税征,免税不征;不能分全部征税。
5.混合销售行为:一项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又涉及营业税。以增值税为主征增值税,以营业税为主征营业税。运输企业的混合行为一定征增值税。
6.兼营免税项目,又无法划分不得低扣的进项税额公式:
不得低扣的进项税=全部进项×(免税销售额÷全部销售额)。
7.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又无法划分不得低扣的进项税额公式:
不得低扣的进项税=「营业额÷(销售额+营业额)」×进项税额
二、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征收:(分两步计算)
⑴销售额:(基本同增值税,而且是一笔销售额征两种税,注意包装物和押金的处理)。 组成计税价格:
a自产自用=(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连续生产不纳税。
b委托加工=(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c进口=(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⑵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注:成套消费品从高适应税率。
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并已缴纳消费税的税款,可以从应纳税额中低扣。
注意,消费税的销售额也不含增值税,如含要换算(公式同增值税)。
2.从量征收: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征收: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税率
三、营业税的计算
1. 计税依据: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和服务业(代理、旅店、饮食、旅游、广告、仓储、租赁等)的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
注:⑴以上九个行业缴营业税,其他行业缴增值税。
⑵营业税的特殊规定中请注意“减去”的内容。
⑶价格明显偏低的,税务机关可以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①按当月同类平均价格;
②按最近同类平均价格;
③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税率)
2.应纳税额的计算=营业额×税率。(三档税率)
3.兼营和混合行为的税务处理同增值税。
4.注意扣缴义务人。
四、关税的计算
1.计税依据(完税价格)
一般贸易进口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成交价+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其他劳务费。
2.关税=完税价×关税税率。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