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隔离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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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定相关工作机构统筹设置本区集中隔离观察点,按照隔离观察点规模和流程设置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2.建立区级层面人员、物资等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能。3.组织文旅、消防、卫生、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对集中隔离观察点的消防、安全、保障、垃圾处理等基本条件进行评估验收。4.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集中隔离观察点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5.建立隔离点工作人员激励机制,做好对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工作。定期组织对工作桐仔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组织进入隔离区的工作人员在完成任务后进行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休整和核酸检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猜指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局兆汪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猜指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局兆汪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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