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根据赫茨伯格的理论,在调动员工积极性方面,可以分别采用以下两种基本做法:
(一)直接满足
直接满足,又称为工作任务以内的满足。它是一个人通过工作所获得的满足,这种满足是通过工作本身和工作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得到的。它能使员工学习到新的知识和技能,产生兴趣和热情,使员工具有光荣感、责任心和成就感。
因而可以使员工受到内在激励,产生极大的工作积极性。对于这种激励方法,管理者应该予以充分重视。这种激励的措施虽然有时所需的时间较长,但是员工的积极性一经激励起来,不仅可以提高生产效率,而且能够持久,所以管理者应该充分注意运用这种方法。
(二)间接满足
间接满足,又称为工作任务以外的满足。这种满足不是从工作本身获得的,而是在工作以后获得的。例如晋升、授衔、嘉奖或物质报酬和福利等,就都是在工作之后获得的。其中福利方面,诸如工资、奖金、食堂、托儿所、员工学校、俱乐部等,都属于间接满足。
间接满足虽然也与员工所承担的工作有一定的联系,但它毕竟不是直接的,因而在调动员工积极性上往往有一定的局限性,常常会使员工感到与工作本身关系不大而满不在乎。研究者认为,这种满足虽然也能够显著地提高工作效率,但不容易持久,有时处理不好还会发生负作用。
在实际工作中,借鉴这种理论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不仅要充分注意保健因素,使员工不致于产生不满情绪;更要注意利用激励因素去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使其努力工作。如果只顾及保健因素,仅仅满足员工暂时没有什么意见,是很难创造出一流工作成绩的。
扩展资料
赫茨伯格双因素理论的核心在于:“只有激励因素才能够给人们带来满意感,而保健因素只能消除人们的不满,但不会带来满意感”这一论断,因此如何认定与分析激励因素和保健因素并“因材施政”这才是关键。
比如就销售从员的工资薪金设计来说,按照双因素理论,应该划分为基础工资与销售提成两部分,基础工资应属于保健因素,销售提成则属激励因素,对销售人员而言,通常做法是低工资高提成,这样才能促使销售人员尽可能的多做业务。
所以,将赫茨伯格双因素理论运用于管理,首先在于对存在的各因素进行质的分析与划分,明确或创造出保健与激励因素两部分;其次,再进行量的分析与划分,既保障保健因素的基本满足程度,又尽量地加大激励因素的成分,从而最终由此最大程度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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