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道刑法学方面的考题请教高手解答,求详解~

被告人高某,男,28岁,汽车司机;被告人刘某,男,32岁,汽车司机。某日,高某驾驶大轿车由西往东行驶,行人何某由南往北横过马路。高某由于和坐在驾驶室的朋友说话,未及早采取... 被告人高某,男,28岁,汽车司机;
被告人刘某,男,32岁,汽车司机。
某日,高某驾驶大轿车由西往东行驶,行人何某由南往北横过马路。高某由于和坐在驾驶室的朋友说话,未及早采取预防措施,待汽车行至临近何某时,因躲避不及,致使汽车左前方将何撞倒。这时正有刘某驾驶小轿车紧跟着高某的大轿车同方向驶来(车速和路线正常),正在超车,突然发现何某倒在马路中间,因车已行至何某跟前,来不及刹车,致使汽车从何某身上轧过,何某当即死亡。高某、刘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应如何定罪判刑?并说明理由。
展开
 我来答
贞惟有子孙所依1
2011-01-03 · TA获得超过1726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923
采纳率:0%
帮助的人:481万
展开全部
  我修改了一下答案,我看了下面一位叫“ 银雪的悲伤”网友的答案,我们俩答得都差不多,但他考虑一点,就是受害者何某的行为。
  他答“那就是遇害者何某本人!首先 要考虑何某本人横过马路是否违法?何某横过马路的地点是不是可以横过马路?何某横过马路的时间是不是可以横过马路即是否十斑马线绿灯时间?如果不是,那么高某、刘某都不构成犯罪,但要承担民事赔偿”
  我不同意:
  何某有没有错,对处理结果有一点影响,但对犯罪的构成条件没有影响。
  如果何某有错,责任认定时对民事赔偿部分也有承担的责任。但对高某的构成犯罪的条件没有影响,可是,对高某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

  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高某撞倒何某的行为属于交通事故,他对何某负有民事赔偿的责任。
  而刘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所谓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
  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发生重大事故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 交通肇事罪
  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tg...k@163.com
2011-01-03
知道答主
回答量:20
采纳率:0%
帮助的人:0
展开全部
我刚刚看了前面两位的回答 ,两位都忽略了一点,那就是遇害者何某本人!首先 要考虑何某本人横过马路是否违法?何某横过马路的地点是不是可以横过马路?何某横过马路的时间是不是可以横过马路即是否十斑马线绿灯时间?如果不是,那么高某、刘某都不构成犯罪,但要承担民事赔偿。如果是,那么高某不构成犯罪,只是交通事故!但是刘某构成犯罪,即交通肇事罪,属于无过失犯罪,在量刑时会从轻考虑!应该在三年一下!!并且要承担民事赔偿!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backypeng
2011-01-03 · TA获得超过1047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800
采纳率:0%
帮助的人:504万
展开全部
高某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某如果没有超速和正常变道超车那只是交通意外,不是犯罪!至于定罪和判刑那是法院的问题!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tthfy220
2011-01-03
知道答主
回答量:14
采纳率:0%
帮助的人:0
展开全部
首先认定的是高某,因为高某的行为是撞倒何某,何某当时没有死亡,也没有发生什么严重后果,所以不构成犯罪。刘某是超车行为,按题中可推断出刘某是左边超车,车速正常,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但因高某车阻挡视线,以及自己未能预料到马路中间会躺着一个人,所以躲闪不急。这时候,可以明显的发现刘某压死何某,应该说是没有责任的,就算有也是一小部分。按照交通肇事罪的构成,交通肇事至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时,方才定交通肇事罪,又因为纵观全案,刘某压死何某,与高某撞到何某存在重大联系,刘某本身没有犯错,因为可预见范围外的原因导致杯具发生,所以刘某也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至于行人何某有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在本案中个人认为可以忽略不计的,不是讨论的重点,也不影响案件的分析。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2)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5425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济南夏日炎炎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贵阳山水情深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大连海浪之心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4131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