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已签了两次劳动合同(09年6月-10年6月,10年6月-11年6月),现在是否属于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如果不和我续签,公司该作出哪些赔偿?另个是不是要提前一个月告诉我,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又该怎样处理?...
如果不和我续签,公司该作出哪些赔偿?另个是不是要提前一个月告诉我,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又该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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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份合同还未到期,你目前还处于第二份合同的履行当中,合同期限是1年的固定期限,还不属于无固定期限。
2、今年的6月,你的第二份合同期满后,如果你仍愿与公司续订合同,公司应与你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第二份合同期满后,续订的主动权在你,公司不能不和你续签,但它可以在续签前或续签后的任何时间,提出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
4、协商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按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不满1年但满半年的,按1个月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支付。
2、今年的6月,你的第二份合同期满后,如果你仍愿与公司续订合同,公司应与你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第二份合同期满后,续订的主动权在你,公司不能不和你续签,但它可以在续签前或续签后的任何时间,提出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
4、协商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按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不满1年但满半年的,按1个月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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