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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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4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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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后的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以下情况:
1、房屋是公房,一方婚前享有承租权婚后一起居住,且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政策针对共同居住人也享有安置利益。那么对于安置房,夫妻双方都享有一定比例的份额;
2、房屋是公房,婚前一方所有,房屋拆迁按照面积进行补偿安置,那么拆迁后的安置房属于一方财产;
3、房屋是私房,婚前一方购买获得房屋完全的产权,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拆迁安置房属于一方所有;
4、房屋是私房,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夫妻双方对拆迁后的安置房按照婚后共同出资比例享有房屋产权的份额;
5、房屋是私房,属于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拆迁后的安置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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