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盖房,承包队工人不小心伤亡,房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农村的很多事情,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很复杂,关键在于如何去看待这一问题。如果我们不考虑法律层面,单纯从事情本身来看,自己建房过程出现事故,房主想要完全抽身而出,似乎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出现这种事是真倒霉
很多农村人在听到这种事后,都会认为这是个两倒霉的事。就是说主家也倒霉,然后承包队也倒霉。而事实上,出现这样的事当然倒霉了。新房子,还正盖着,都没有开始住人却出事死了人,农村人会觉得这样非常不吉利,以后这房子还怎么住?他住着心里难受。
然后就是一旦出事,就会牵涉到无穷无尽的麻烦中,出意外死去的人,他家里的家属肯定要闹着赔偿,而农村建筑队承包商是没有合同的,也就是说,这里面没有任何的条文去规范这种事发生后该如何处理。所以,这种事常常就会闹个不休。但事情总要解决,这个责任划分怎么划分呢?
农村盖房出现伤亡如何处理的真实例子
刚开始我讲到这件事是2016年发生的,当时因为在盖房的时候需要在二楼加楼板,也就是在二楼的阳台处让楼板在安全的标准上又往外延伸了三米长,因此在吊楼板的时候由于延伸出来的楼板架空承重力减小,就在这个时候楼板发生断裂导致3人受伤一人伤亡的事故。
当时也进行责任认定,也就是说包工头占事故责任的百分之七十,剩下的百分之三十由伤亡的人承担,而房主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在盖房当中施工人员是包工头负责,但是处于人情的考虑也要向伤亡的人多少拿一些钱作为补偿。
似乎不合情理,但是合法
总之,在农村盖房子承包施工队的工人出现了意外的状况,不慎导致了伤亡。一般农村承包施工队都是在农村召集的农民,根本没有经过安全方面的培训,都是临时凑起来的一个施工队,今天有活就把人招集起来,今天没活施工队就解散了。
对于这些意外状况的话,任何情况下户主都会有一定的连带的责任,尽管不是一些违法的责任,但在经济赔偿方面是必须有一定的责任的。似乎有一点不合情不情理,但是从律师的角度来分析是合乎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