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劳动纠纷问题,请好心人帮帮忙

我和一家外包公司签的合同是2011-01-10到期的,当时我在外地出差,我想续期,催了好几次相关负责人,回复是回公司后补上,就所以一直在外出差到过年1月30号,春节过后接... 我和一家外包公司签的合同是2011-01-10到期的,当时我在外地出差,我想续期,催了好几次相关负责人,回复是回公司后补上,就所以一直在外出差到过年1月30号,春节过后接到人力资源经理电话说合同到期了,公司不做这方面的业务,后来商量补偿一月薪水,后来人力经理又打电话来说同意签一年合同,不过工资要降,我说考虑考虑,后来一直没音,就这几天的事,时间不长 请问我还能得到这一月的薪水补偿吗?如果不能,我该怎么办,走法律途径解决这问题我有好处吗?公司是北京的
谢谢一楼 的回答,但如果公司不降新呢,我不同意签呢,这样的公司一会说这一会儿说那,我不想和这公司签。。如果公司同意补偿,这个钱什么时候给?一月后?是按发工资的时间算吗?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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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信迪2317
2011-02-15 · 超过49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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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认为楼上引用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并不全面。因为四十六条的是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五款规定的是: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所以,如果用人单位维持原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针对提问者的情况,我认为申请经济补偿金的突破口应该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上面。
1、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况有: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退休的
(3)劳动者死亡的
(4)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2、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有:
(1)用人单位不履行合同约定或其他侵害劳动者权益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3)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胜任工作,合同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等)
(4)企业破产、吊销执照、责令关闭等
(5)用人单位降低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3、提问者问题的重点在于:
(1)劳动者是否还在劳动合同期内:合同到期日是2011年1月1日,而劳动者实际工作结束的日子为1月30日,形成了30天的事实劳动关系,而且劳动者提出了续签的意愿,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符合继续续签条件的情况下应当续签。根据《劳动部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4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应属于续签的劳动合同期内。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是依法解除:很明显,即劳动者在续签的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不符合依法解除的条件情况下,无论工资降与不降,解除劳动合同都是违法解除。
(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问题?按劳动合同法48条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应当按87条规定支付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2倍。
4、如果劳动者不再要求继续履行,赔偿金数额应为47条规定的2倍:即在用人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按半个月支付。如果你工作了一年零一个月,即为1.5*2=3个月工资。3个月工资就是你不再去上班能拿到的经济补偿。
当然,如果你直接去索要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给你的可能性不大,对于这个劳动争议,最后还是要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认定,如果你只申请1.5个月工资额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也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来解决。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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