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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认为:物体相对于另一物体的相对速度不同时,其对于另一物体的相对质量也不同。总的来说,爱因斯坦推导出了如下的公式: 设物体B为静止不动,物体A具有相对于物体B的速度v: m=m0/(sqrt(1-v^2/c^2))---- m0是物体A相对物体B静止时的质量。m为物体A相对于物体B的动质量。为避免公式的粗糙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此公式的中文表达式为:物体A相对于物体B的动质量=(物体A相对于物体B为静止时的质量)除以((1减去((物体A相对物体B的速度除以真空中光的速度)的平方)的1/2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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