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西汉初年地方管理实行了什么制度?纯在什么弊端?后来采取了什么措施加强对地方的管理?

 我来答
高桥绫音0Y
2011-02-15 · TA获得超过380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22
采纳率:0%
帮助的人:24.1万
展开全部
  你好,希望我的回复对您有帮助:
  制度: 西汉初年,地方上是分封制和郡县制并行,西汉初年的疆土,2/3是分封的,剩下的1/3依旧汉承秦制实行郡县制。
  弊端:
  首先是分封制:汉代所封的诸侯一部分是楚汉之争中的功臣,另一部分则是皇室宗亲。功臣是异姓王,在汉初拥兵自重,震慑中央,所以在刘邦,吕后的时代主要是削平这些异姓王,如韩信,英布等。而同姓王到了文景时代,血缘关系逐渐疏远,同类相吞相残,成了最大的麻烦。贾谊提出了“众建诸侯少其力”,汉文帝颇为赞同。景帝时,诸侯尾大不掉,晁错实行削藩政策,最终引发七国之乱,给汉代初期带来巨大破坏。
  其次是郡县制,郡县制本身并无太大危害,只是郡一级的长官即郡守或太守享有太大权力。汉代实行全能主义的地方官制,地方官掌有赋税,刑狱,风化,教化,官员考核监督,军事等等大权,实际上还掌握生杀予夺的权利。由于自己掌军,难免会拥军自重。而且汉代实行察举征辟并行的选官制度,太守可以自己挑选自己的大部分下属官吏,这些官吏只对太守负责。所以说,地方的郡实际相当于一个诸侯国。由于不能世袭,而且有没有同姓王那样在血统上的优势,又不方便势力联合,所以危害不大。
  措施:
  主要是削藩,七国之乱之后,反叛的诸侯大多被取消封国或分解,而削藩政策得到进一步贯彻。汉武帝时实行“推恩令”,使诸侯都被削得很小,与郡相当,甚至比郡还小。又推行“附益法”,将王国权利交给朝廷派去的相,而相直接听命于皇帝,削藩取得全面胜利。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