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合同,离职时未结清销售提成,因公司长期拖延不发,现在职同事已发放,我们有什么办法要

现在这提成不知该怎么要回来,请各位帮忙支招,谢谢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 现在这提成不知该怎么要回来,请各位帮忙支招,谢谢

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上面说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那现在已工作两年了呢,是否没有权利申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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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o_yingjie
2011-02-21 · TA获得超过4.5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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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要公司的相关提成规定和你的提成依据。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lbxkiki
201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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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劳动仲裁机构,并保留好薪资单(工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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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kxk
2011-02-21 · TA获得超过203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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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事倒没什么关系,首先应能够证明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其次需要有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确实欠你未发放提成,如果这两者具备,在可先到公司主张你的权利,如有异议,可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诉。
合同问题关系不大,关键是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比如工资表(条)、各项办理事务流程中所欠的字据、入职所填的相关表格、所受的培训记录、开会记录等均能够证明你在公司工作,当让最好能够找到你入司的时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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