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有不明白之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分录:借:资产减值损失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在这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记录的是累计记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分录: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在这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记录的是累计记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我想问的是,这个累计损失只算计入资本公积里面的公允价值下降部分,也就是只算资本公积的借方额不管贷方额么,还是资本公积的借贷方都算,如果最后算出的损失额,再把损失额转到资产减值损失,但是如果累计飞速是资本公积的贷方额,就不用转到资产减值损失里了,举个例子:比如从100万元下跌到95万元,则是把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的借方(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又从95万元下跌到60万元,要把当期下跌的35万元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同时把以前计入资本公积借方的5万元转到资产减值损失,(2)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从95万元上升到97万元,然后又从97万元下跌到35万元,这个时侯转出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额是多少,是5万还是?分录该怎么写?望前辈指教一二,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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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在这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记录的是累计记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我想问的是,这个累计损失只算计入资本公积里面的公允价值下降部分,也就是只算资本公积的借方额不管贷方额么,还是资本公积的借贷方都算,如果最后算出的损失额,再把损失额转到资产减值损失,但是如果累计飞速是资本公积的贷方额,就不用转到资产减值损失里了,举个例子:比如从100万元下跌到95万元,则是把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的借方(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又从95万元下跌到60万元,要把当期下跌的35万元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同时把以前计入资本公积借方的5万元转到资产减值损失,(2)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从95万元上升到97万元,然后又从97万元下跌到35万元,这个时侯转出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额是多少,是5万还是?分录该怎么写?望前辈指教一二,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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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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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很高兴给你回答问题:
解析: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就其减值后的公允价值与其原始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减值损失额,记入到当期损益中(即借记“资产减值损失”),并将以前期间因公允价值变动而记入到“资本公积”中的金额结转(借记或货记),将确定减值时点上的公允价值与上一期的公允价值之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减值时点公允价值与原始入账价值的差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也可能在借方,以前期间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减值时点的公允价值与上一期公允价值之差额)
下面我们拿你的那个例子来结合上面的表述具体的演示一下吧:
比如原入账价值为100
跌到95时。会形成“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借方发生额为5,累计发生额5
(1)你表述中的第一种情况:
跌到60时,被认定为减值了,公允价值变动为95-60=35,则此时需要进行减值处理了。
减值总额=100-60=40
即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40(减值时点公允价值与原始入账价值的差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以前期间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5(减值时点的公允价值与上一期公允价值之差额)
(2)你表述中的第二种情况:
从95又上升到97时,又会在货方形成“资本公积-其他……”发生额2,累计会在借方有5-2=3.
又从97跌到35时,公允价值变动为97-35=62,被认定为减值了,则必须进行减值处理:
减值额=100-35=65
即,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65(减值时点公允价值与原始入账价值的差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以前期间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62(减值时点的公允价值与上一期公允价值之差额)
这就是以上两种不同例子中的分别处理,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很高兴给你回答问题:
解析: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就其减值后的公允价值与其原始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减值损失额,记入到当期损益中(即借记“资产减值损失”),并将以前期间因公允价值变动而记入到“资本公积”中的金额结转(借记或货记),将确定减值时点上的公允价值与上一期的公允价值之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减值时点公允价值与原始入账价值的差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也可能在借方,以前期间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减值时点的公允价值与上一期公允价值之差额)
下面我们拿你的那个例子来结合上面的表述具体的演示一下吧:
比如原入账价值为100
跌到95时。会形成“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借方发生额为5,累计发生额5
(1)你表述中的第一种情况:
跌到60时,被认定为减值了,公允价值变动为95-60=35,则此时需要进行减值处理了。
减值总额=100-60=40
即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40(减值时点公允价值与原始入账价值的差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以前期间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5(减值时点的公允价值与上一期公允价值之差额)
(2)你表述中的第二种情况:
从95又上升到97时,又会在货方形成“资本公积-其他……”发生额2,累计会在借方有5-2=3.
又从97跌到35时,公允价值变动为97-35=62,被认定为减值了,则必须进行减值处理:
减值额=100-35=65
即,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65(减值时点公允价值与原始入账价值的差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以前期间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62(减值时点的公允价值与上一期公允价值之差额)
这就是以上两种不同例子中的分别处理,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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