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辞职
我在酒店里工作的,3月25号就已经交辞职信了,我要求4月1号前批准,该公司规定在酒店了培训过的要辞职就必须提前一个星期交,可是该部门的负责人却以还没招到人的理由跟我说,要...
我在酒店里工作的,3月25号就已经交辞职信了,我要求4月1号前批准,该公司规定在酒店了培训过的要辞职就必须提前一个星期交,可是该部门的负责人却以还没招到人的理由跟我说,要等到10号才能批我辞职,还说可能他心情好也会提前批,这样做合法吗?我只是想早点走,而且我也有依据相关规定提前一个星期递辞职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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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劳动合同,无需等一个星期,三天即可。请看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不知你交了辞职信后用人单位是否签收,如果没有签收,你又没有证据也麻烦,参考一下我的建议: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30天内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前与本人结清工资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不知你交了辞职信后用人单位是否签收,如果没有签收,你又没有证据也麻烦,参考一下我的建议: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30天内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前与本人结清工资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追问
那封辞职信该部门负责人已经收下了,而且还要求我在辞职信上签名了,我也签了!不过他还说该部门有该部门的制度。现在这样也可以吗?
追答
现在这样有点悬,如果明天单位说,你从某天起可以不用来上班了,你的辞职已被批准,某天来领工资就行了。若干天后,你去用人单位领工资,用人单位说你是自动离职,工资被扣除了。你怎么办,申请劳动仲裁又没有提出过辞职的证据。所以,最好参考一下我的建议。
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还可以说,由于你违反劳动合同离职,公司蒙受了较大损失,没让你赔偿已经很宽大了,还想要工资,你又怎么办。
因此,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最为明智的选择,你明天去重新按我的建议去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单位不给你打收条,你就去寄特快专递,将底单留好即可做为证据。考虑特快专递在途中走一天,你下月5日走人肯定没有问题。
2019-05-09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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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 试用期辞职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递交手签辞职报告,工作交接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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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提前三天即可。
不合法。
劳动仲裁。
不合法。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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