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大家帮我看一看,这样的劳动仲裁申请书还需要补充些什么?谢谢十万火急
是请求事项:1、支付申诉人自2010年12月、2010年2月、3月拖欠工资共计6000元2、支付申诉人辞退经济补偿金共计12500元3、支付申诉人在2011年1月-3月双...
是请求事项:
1、支付申诉人自2010年12月、2010年2月、3月拖欠工资共计6000元
2、支付申诉人辞退经济补偿金共计12500元
3、支付申诉人在2011年1月-3月双倍工资
4、由被申诉人在庭审期间每月如期支付申诉人岗位工资5000元/月5、由被申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本人于2008年12月1日到北京奇德儿文教设备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培训讲师职位,并于2009年2月签订劳动合同。承诺工资5000元/月,工资组成:底薪5000元/月+课程费100元/月,工资于每月20日发放。其中底薪部分每月分为两部分发放,第一部分在会计处领取3000元/月;第二部分在吴慈满(公司法人)本人领取2000元/月。但自2011年起公司不再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第二部分工资(2010年12月、2011年2月、3月)共计6000元,直至2011年4月5日公司法人吴慈满找我谈话以缩减员工为由辞退我,所拖欠工资也拒绝支付,我没有同意。于是公司自此以后不给我提供劳动岗位要求我回家。
综上所述,申诉人根据.......(到这就不会写了,麻烦您帮忙看看我还要填写什 展开
1、支付申诉人自2010年12月、2010年2月、3月拖欠工资共计6000元
2、支付申诉人辞退经济补偿金共计12500元
3、支付申诉人在2011年1月-3月双倍工资
4、由被申诉人在庭审期间每月如期支付申诉人岗位工资5000元/月5、由被申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本人于2008年12月1日到北京奇德儿文教设备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培训讲师职位,并于2009年2月签订劳动合同。承诺工资5000元/月,工资组成:底薪5000元/月+课程费100元/月,工资于每月20日发放。其中底薪部分每月分为两部分发放,第一部分在会计处领取3000元/月;第二部分在吴慈满(公司法人)本人领取2000元/月。但自2011年起公司不再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第二部分工资(2010年12月、2011年2月、3月)共计6000元,直至2011年4月5日公司法人吴慈满找我谈话以缩减员工为由辞退我,所拖欠工资也拒绝支付,我没有同意。于是公司自此以后不给我提供劳动岗位要求我回家。
综上所述,申诉人根据.......(到这就不会写了,麻烦您帮忙看看我还要填写什 展开
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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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补写当事人身份信心
申诉人:XXX,男,汉族,身份证号:。。。住所地:。。。。。。
被申请人:北京奇德儿文教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电话:×××
地址:××,邮编:××××(申请仲裁的时候会要求你提供该公司的信息,要去工商局查询并打印)
其他的基本没什么问题,也不要想引用什么法律依据,只要你把事实描述清楚了,仲裁员就会根据你 的仲裁请求仲裁的。我国劳动仲裁使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只要你有事实提出仲裁申请,而被申请人没有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无过错,被申请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你应提交的证据要有劳动合同、如果有12、1、2、3的工资条更好。
在我看来你要求支付庭审期间的岗位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公司法人于4月就辞退你,已经是属于解除劳动关系了。
申诉人:XXX,男,汉族,身份证号:。。。住所地:。。。。。。
被申请人:北京奇德儿文教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电话:×××
地址:××,邮编:××××(申请仲裁的时候会要求你提供该公司的信息,要去工商局查询并打印)
其他的基本没什么问题,也不要想引用什么法律依据,只要你把事实描述清楚了,仲裁员就会根据你 的仲裁请求仲裁的。我国劳动仲裁使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只要你有事实提出仲裁申请,而被申请人没有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无过错,被申请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你应提交的证据要有劳动合同、如果有12、1、2、3的工资条更好。
在我看来你要求支付庭审期间的岗位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公司法人于4月就辞退你,已经是属于解除劳动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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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0301799 注册号: 11000041013037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自然人独资)
主体名称: 北京奇德儿文教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吴慈满 行政区划: 石景山区
成立日期: 1998-08-05 注册资本: 15 万美元
经营期限自: 1998-08-05 经营期限至: 2013-08-04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状态: 开业
地址/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58号
经营范围: 研制、生产文教具设备; 提供自产产品的咨询;销售自产产品。
年检年度: 2010 年检结果: 通过
主体名称: 北京奇德儿文教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吴慈满 行政区划: 石景山区
成立日期: 1998-08-05 注册资本: 15 万美元
经营期限自: 1998-08-05 经营期限至: 2013-08-04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状态: 开业
地址/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58号
经营范围: 研制、生产文教具设备; 提供自产产品的咨询;销售自产产品。
年检年度: 2010 年检结果: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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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写的这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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