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问题!高手请回答
一某地经工商登记新成立了一家名为“喜悦家庭”的商户。该商户的核准经营范围为娱乐服务,客户只需提供一男一女两张照片或一张合影照片,输入“高科技速配优生自动成像系统”,即可在...
一
某地经工商登记新成立了一家名为“喜悦家庭”的商户。该商户的核准经营范围为娱乐服务,客户只需提供一男一女两张照片或一张合影照片,输入“高科技速配优生自动成像系统”,即可在2分钟内生成两人“结婚生子”后孩子1岁、10岁及20岁的彩色图像各一份。“喜悦家庭”开业后,不少热恋中的青年男女频频光顾,甚至有已经婚育的父母携子抱女前来“先睹”孩子长到10岁、20岁时的模样。在付出较高费用后,大都欢声笑语地离去。一些追星族也拿着心中偶像-影星、歌星、球星的照片来到“喜悦家庭”,与自己的倩影一道输入“系统”。看到与大明星“结合”所育“后代”的照片,追星族们甚是满意。更有好事媒体将此事连同多幅某人与明星“结合”的“后代”照片作为新闻报道、刊登,引发了不少议论,或褒或贬,或以为无所谓,且都能从法律上谈出一二三。
请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400字。
二
甲系某大学三年级女生。2003年5月5日,甲到国际知名连锁店乙超市购物,付款结账后取回自带的手袋,正要走出超市大门时,被超市保安阻拦。保安怀疑甲携带了未结账的商品,欲将甲带到超市值班经理办公室处理。甲予以否认,争执过程中引来众多顾客围观。后在经理办公室,甲应值班经理要求出示了所买商品及结账单据。值班经理将甲自带的手袋打开检查,并叫来女工作人员对甲进行了全身搜查,均未查出未结账的商品,遂将甲放走。事后,甲在超市被搜身的消息在本校乃至其他高校传开,甲成了倍受关注的“新闻人物”,对甲形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出现了失眠、头晕等症状,无法继续学业,医生建议其做心理治疗。甲认为乙超市侵害了自己的人格权,遂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乙超市赔偿精神损害10万元。本案双方的主要事实争议是:乙超市在对甲进行全身搜查时,是否强令甲脱去了内衣。对此,双方均未提出充分的证据。双方的主要法律争议是:超市在每年失窃数额巨大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对顾客进行搜查。乙超市认为自己在超市内已张贴告示,保留对顾客进行搜查的权利。一审法院认为乙超市不能提出没有强令甲脱去内衣进行搜查的证据,故对脱衣搜查的事实予以认定;认为乙超市的搜查行为侵犯了甲的人格权,且侵权情节恶劣,后果较为严重,同时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判决被告赔偿精神损害11万元。乙超市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除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乙超市强令甲脱内衣进行搜查的事实证据不足外,对一审认定的其它事实予以维持,酌情改判乙超市赔偿甲精神损害1万元。甲对二审判决不服,以赔偿太少为由,申请再审,请求将赔偿数额改为11万元。
n 本案发生后社会反响颇大,引发了不少议论,主要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法官自由裁量、人格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安保措施等诸多法律问题,请从上述角度简要论述。字数不少于400字. 展开
某地经工商登记新成立了一家名为“喜悦家庭”的商户。该商户的核准经营范围为娱乐服务,客户只需提供一男一女两张照片或一张合影照片,输入“高科技速配优生自动成像系统”,即可在2分钟内生成两人“结婚生子”后孩子1岁、10岁及20岁的彩色图像各一份。“喜悦家庭”开业后,不少热恋中的青年男女频频光顾,甚至有已经婚育的父母携子抱女前来“先睹”孩子长到10岁、20岁时的模样。在付出较高费用后,大都欢声笑语地离去。一些追星族也拿着心中偶像-影星、歌星、球星的照片来到“喜悦家庭”,与自己的倩影一道输入“系统”。看到与大明星“结合”所育“后代”的照片,追星族们甚是满意。更有好事媒体将此事连同多幅某人与明星“结合”的“后代”照片作为新闻报道、刊登,引发了不少议论,或褒或贬,或以为无所谓,且都能从法律上谈出一二三。
请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400字。
二
甲系某大学三年级女生。2003年5月5日,甲到国际知名连锁店乙超市购物,付款结账后取回自带的手袋,正要走出超市大门时,被超市保安阻拦。保安怀疑甲携带了未结账的商品,欲将甲带到超市值班经理办公室处理。甲予以否认,争执过程中引来众多顾客围观。后在经理办公室,甲应值班经理要求出示了所买商品及结账单据。值班经理将甲自带的手袋打开检查,并叫来女工作人员对甲进行了全身搜查,均未查出未结账的商品,遂将甲放走。事后,甲在超市被搜身的消息在本校乃至其他高校传开,甲成了倍受关注的“新闻人物”,对甲形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出现了失眠、头晕等症状,无法继续学业,医生建议其做心理治疗。甲认为乙超市侵害了自己的人格权,遂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乙超市赔偿精神损害10万元。本案双方的主要事实争议是:乙超市在对甲进行全身搜查时,是否强令甲脱去了内衣。对此,双方均未提出充分的证据。双方的主要法律争议是:超市在每年失窃数额巨大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对顾客进行搜查。乙超市认为自己在超市内已张贴告示,保留对顾客进行搜查的权利。一审法院认为乙超市不能提出没有强令甲脱去内衣进行搜查的证据,故对脱衣搜查的事实予以认定;认为乙超市的搜查行为侵犯了甲的人格权,且侵权情节恶劣,后果较为严重,同时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判决被告赔偿精神损害11万元。乙超市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除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乙超市强令甲脱内衣进行搜查的事实证据不足外,对一审认定的其它事实予以维持,酌情改判乙超市赔偿甲精神损害1万元。甲对二审判决不服,以赔偿太少为由,申请再审,请求将赔偿数额改为11万元。
n 本案发生后社会反响颇大,引发了不少议论,主要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法官自由裁量、人格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安保措施等诸多法律问题,请从上述角度简要论述。字数不少于400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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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司法考试题目
一、04年司法考试卷四题目
参考答案:法律关系分为横向法律关系和纵向法律关系.在本案中,首先从横向法律关系来分析.
1、以婚父母。夫妻双方都具有行为能力,主体合格,其行为合法,是合法行为,应受我国法律保护。
2、热恋中的男女。依题意可知,双方具有行为能力,所做的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也是合法行为,应受我国法律保护。
3、追星族的行为。如果追星族的行为事前得到了明星的授权,那么也是合法的行为。但是若未得到授权则就侵害了明星的肖像权。但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又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所谓法律责任是指应享有的权利未享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在私力救济不能实现时,寻求公力救济的帮助,启动了公力救济的形式,由法律强制性规定而产生的责任。如果追星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就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但追星族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明星启动了公力救济程序,则追星族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4、好事媒体的行为。如果媒体在刊登照片时只是想发表一定的观点,对刊登的相片做了技术处理(人的面孔无法识辨),则该行为是合法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媒体没有做相应的技术处理,则他同样侵害了明星的肖像权。而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对追星族。
以上是本题中存在的横向法律关系。本题中存在的纵向法律关系有:工商局和“喜悦家庭”商户之间的关系。喜悦家庭经工商机关登记成立,其合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确定和保护。但是其违法行为也应该给予纠正和处理。对于司法机关而言。如果喜悦家庭的行为只是侵害了个别人的权益,只有当他们在私力救济的的不到,寻求公力救助时,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但是,如果喜悦家庭商户的行为侵害了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的时候,司法机关就应主动介入了
二 、05年司法考试卷四题目
参考答案: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它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指引的作用。所谓指引的作用,就是指引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法官的判决,从某种角度来说,也是一种法律,因此,法官的判决对于社会中人们的行为自然也会产生一定的作用和影响。
本案当中,一审法院虽有越权审判的行为(确认了被告对原告进行脱衣搜查的行为,而该行为并非原告的诉讼请求),违背了法院的被动性原则,其所采用的有被告对是否进行脱衣搜查的行为负举证责任也并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但是却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同样的,二审法院的判决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超市可以随意的对顾客进行搜身,而不需要付出太大的代价。这个结论很容易就会从法院的判决中得到,由此会不会产生这样一种现象:超市可以任意的怀疑顾客是否偷盗,如果决定对顾客搜身,只要将顾客带到办公室,不在公共场合进行搜身即可,而且事后只要死不认帐,就可以万事大吉,不需要承担任何后果。因为是否进行了搜身、甚至进一步的侵犯其人格权,举证责任在顾客一方,而顾客却根本就无法拿到相应的证据。
我们说,企业的安保措施是需要的,特别是对这种大型超市,因丢失物品造成的损失很大,但是这种安保措施并不能建立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因为企业并非执法部门,即便是执法部门,未经授权,也同样不得擅自的对人身进行搜查。我国虽不是判例法国家,法官的判决对以后的其他案件判决并不具有遵循先例的效力,但是法官在做出裁判的时候必须认识到这样一个问题:法官是直接使用法律的人,他的任何判决都必然会对社会生活和人们的行为产生指引的作用。因此法官的判决必须要符合社会的公共利益和现实状况,而不能擅自做出一个可能对人们的行为产生错误指引的判决。
一、04年司法考试卷四题目
参考答案:法律关系分为横向法律关系和纵向法律关系.在本案中,首先从横向法律关系来分析.
1、以婚父母。夫妻双方都具有行为能力,主体合格,其行为合法,是合法行为,应受我国法律保护。
2、热恋中的男女。依题意可知,双方具有行为能力,所做的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也是合法行为,应受我国法律保护。
3、追星族的行为。如果追星族的行为事前得到了明星的授权,那么也是合法的行为。但是若未得到授权则就侵害了明星的肖像权。但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又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所谓法律责任是指应享有的权利未享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在私力救济不能实现时,寻求公力救济的帮助,启动了公力救济的形式,由法律强制性规定而产生的责任。如果追星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就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但追星族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明星启动了公力救济程序,则追星族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4、好事媒体的行为。如果媒体在刊登照片时只是想发表一定的观点,对刊登的相片做了技术处理(人的面孔无法识辨),则该行为是合法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媒体没有做相应的技术处理,则他同样侵害了明星的肖像权。而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对追星族。
以上是本题中存在的横向法律关系。本题中存在的纵向法律关系有:工商局和“喜悦家庭”商户之间的关系。喜悦家庭经工商机关登记成立,其合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确定和保护。但是其违法行为也应该给予纠正和处理。对于司法机关而言。如果喜悦家庭的行为只是侵害了个别人的权益,只有当他们在私力救济的的不到,寻求公力救助时,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但是,如果喜悦家庭商户的行为侵害了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的时候,司法机关就应主动介入了
二 、05年司法考试卷四题目
参考答案: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它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指引的作用。所谓指引的作用,就是指引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法官的判决,从某种角度来说,也是一种法律,因此,法官的判决对于社会中人们的行为自然也会产生一定的作用和影响。
本案当中,一审法院虽有越权审判的行为(确认了被告对原告进行脱衣搜查的行为,而该行为并非原告的诉讼请求),违背了法院的被动性原则,其所采用的有被告对是否进行脱衣搜查的行为负举证责任也并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但是却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同样的,二审法院的判决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超市可以随意的对顾客进行搜身,而不需要付出太大的代价。这个结论很容易就会从法院的判决中得到,由此会不会产生这样一种现象:超市可以任意的怀疑顾客是否偷盗,如果决定对顾客搜身,只要将顾客带到办公室,不在公共场合进行搜身即可,而且事后只要死不认帐,就可以万事大吉,不需要承担任何后果。因为是否进行了搜身、甚至进一步的侵犯其人格权,举证责任在顾客一方,而顾客却根本就无法拿到相应的证据。
我们说,企业的安保措施是需要的,特别是对这种大型超市,因丢失物品造成的损失很大,但是这种安保措施并不能建立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因为企业并非执法部门,即便是执法部门,未经授权,也同样不得擅自的对人身进行搜查。我国虽不是判例法国家,法官的判决对以后的其他案件判决并不具有遵循先例的效力,但是法官在做出裁判的时候必须认识到这样一个问题:法官是直接使用法律的人,他的任何判决都必然会对社会生活和人们的行为产生指引的作用。因此法官的判决必须要符合社会的公共利益和现实状况,而不能擅自做出一个可能对人们的行为产生错误指引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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