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问题
我公司员工工作期间发生意外手骨折了,住院做手术花了1万五,请了一周假做完手术现在正常上班,没怎么影响工作。现在想申报工伤,准备办理《工伤证》。1、如果鉴定后办理该证,他住...
我公司员工工作期间发生意外手骨折了,住院做手术花了1万五,请了一周假做完手术现在正常上班,没怎么影响工作。现在想申报工伤,准备办理《工伤证》。
1、如果鉴定后办理该证,他住院做手术的1万五是由公司支付还是由社保局工伤中心支付啊?
2、是1万五全报销还是按什么比例报销呢?
3、办理工伤证的流程是什么?公司需要出示哪些证明?(员工看病的所有费用单、诊断书、结算清单、公司出具的受伤经过证明、住院的蓝本、社保领的《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都有) 展开
1、如果鉴定后办理该证,他住院做手术的1万五是由公司支付还是由社保局工伤中心支付啊?
2、是1万五全报销还是按什么比例报销呢?
3、办理工伤证的流程是什么?公司需要出示哪些证明?(员工看病的所有费用单、诊断书、结算清单、公司出具的受伤经过证明、住院的蓝本、社保领的《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都有) 展开
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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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待遇。
2、工伤医疗待遇中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部分均能报销,并不是按照比例。
3、办理工伤申请有两个途径:一是单位申办,二是工伤职工申办。重点讲工伤职工申办过程:
到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同时携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和合同书还有身份证明材料,医院开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在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有时还需要证明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认定结论作出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会在工伤职工伤情稳定后,安排做工伤等级鉴定、停工期、生活自理能力鉴定,鉴定结论一般在60日内作出。
该结论作出后就可以计算出工伤待遇的数额了。
祝您早日康复!
1、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待遇。
2、工伤医疗待遇中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部分均能报销,并不是按照比例。
3、办理工伤申请有两个途径:一是单位申办,二是工伤职工申办。重点讲工伤职工申办过程:
到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同时携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和合同书还有身份证明材料,医院开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在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有时还需要证明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认定结论作出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会在工伤职工伤情稳定后,安排做工伤等级鉴定、停工期、生活自理能力鉴定,鉴定结论一般在60日内作出。
该结论作出后就可以计算出工伤待遇的数额了。
祝您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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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 保险基金 支付】《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 支付】《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 支付】《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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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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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工伤,被认定为工伤的,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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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工伤有规定,不能因为费用报销而选择申请或不申请。单位必须申请工伤认定,免得以后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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