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权力核心,它所制定的法规和作出的决定,地方其他国家机关必须遵守执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第九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8953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天津金色童年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大连海浪之心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