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懂劳动法的或是做人事的几个问题
请教懂劳动法的或是做人事的几个问题:1.公司跟我签订的劳动合同开始写的工资具体数目,但签订后合同一直不给我,由于我要转档案就找公司要,他就重新弄了份合同,工资那栏让我写详...
请教懂劳动法的或是做人事的几个问题:
1.公司跟我签订的劳动合同开始写的工资具体数目,但签订后合同一直不给我,由于我要转档案就找公司要,他就重新弄了份合同,工资那栏让我写 详见工资单,可我每月见都没见过。
2.合同上写的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7.5小时,没周工作六天,这样是不是刚好规避了劳动法。
3.合同上写的离职一年后没经过公司同意不得从事与现在相同的行业,这个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吗?
希望懂的人详细回答,不要复制粘贴一大串 的。 展开
1.公司跟我签订的劳动合同开始写的工资具体数目,但签订后合同一直不给我,由于我要转档案就找公司要,他就重新弄了份合同,工资那栏让我写 详见工资单,可我每月见都没见过。
2.合同上写的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7.5小时,没周工作六天,这样是不是刚好规避了劳动法。
3.合同上写的离职一年后没经过公司同意不得从事与现在相同的行业,这个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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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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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合同多数都是格式化版本,里面的条款当然是经过深思熟虑,不违反劳动法的了。
1、劳动合同签订后,应该是给劳动者本人一份的,你们单位不给你,是不对的。(谈到工资数目,只要是不低于你们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就是不违法的;后来提到的,详见工资单,纯属扯淡,那样的合同本身通不过劳动合同鉴证,是无效的)
2、合同上写的东西,确实规避劳动法。这点你拿他没办法,除非你提供切实的证据,证明超出了合同上的写的工作时间,到劳动仲裁告他,但是,日后你在这个单位就很难做下去了。
3、这个是竞业限制,是可以的。但是有前提的,你不到相同的行业工作期间,原公司是要支付相应的补偿的。如果公司什么都没给你,这个竞业限制自然无效。
1、劳动合同签订后,应该是给劳动者本人一份的,你们单位不给你,是不对的。(谈到工资数目,只要是不低于你们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就是不违法的;后来提到的,详见工资单,纯属扯淡,那样的合同本身通不过劳动合同鉴证,是无效的)
2、合同上写的东西,确实规避劳动法。这点你拿他没办法,除非你提供切实的证据,证明超出了合同上的写的工作时间,到劳动仲裁告他,但是,日后你在这个单位就很难做下去了。
3、这个是竞业限制,是可以的。但是有前提的,你不到相同的行业工作期间,原公司是要支付相应的补偿的。如果公司什么都没给你,这个竞业限制自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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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问题:劳动合同签订后,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变更,重新“弄了份合同,”您由签了字,就等于您同意合同变更。您的工资单,应该可以去查阅。
第2个问题:按照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规定,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是硬性规定,工作时间可以少,不能多,依法(合法)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发给加班工资。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的,要给职工赔偿。
第3个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4条的规定,对部分劳动者(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可以进行竞业限制。但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祝您好运!
第2个问题:按照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规定,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是硬性规定,工作时间可以少,不能多,依法(合法)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发给加班工资。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的,要给职工赔偿。
第3个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4条的规定,对部分劳动者(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可以进行竞业限制。但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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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签定后要双方各执一份,你可以要求他们给,你当时有没签劳动合同领取表,要是没有,他们又不肯给你的话,去当地劳动局告他们。
2、公司的上班时间是这样规定的没有和法律抵触。但是要说明超过这个时间要算加班费,月薪制除外。
3、有些是有这个说法的,看你的职务是什么,一般技术、研发人员离职时都要签定一个保密协议,规定在几年之内不可从事同行同职的工作,以防泄漏原公司的技术。其实职位没什么好要求的,以前的公司也不会有那么多时间去查走了的人去了哪个公司在做什么。
2、公司的上班时间是这样规定的没有和法律抵触。但是要说明超过这个时间要算加班费,月薪制除外。
3、有些是有这个说法的,看你的职务是什么,一般技术、研发人员离职时都要签定一个保密协议,规定在几年之内不可从事同行同职的工作,以防泄漏原公司的技术。其实职位没什么好要求的,以前的公司也不会有那么多时间去查走了的人去了哪个公司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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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定时间,可以主张加班费。如果公司没有给你特别的待遇,竞业禁止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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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一般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如果有调整或调岗,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法律上原则规定一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一周休息不得少有一天,加班时间需要有加班费
3、有相关规定,员工离职后一年内不允许从事跟原岗位相关的工作,但是原单位要有相应补偿,还有的单位在你入职的时候会签订保密协议,这一块也需要公司有一定补偿的
再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咨询北京市博儒律所,他们专做劳动纠纷案件,一定能帮上你的
2、法律上原则规定一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一周休息不得少有一天,加班时间需要有加班费
3、有相关规定,员工离职后一年内不允许从事跟原岗位相关的工作,但是原单位要有相应补偿,还有的单位在你入职的时候会签订保密协议,这一块也需要公司有一定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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