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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之前经人介绍在一家假冒GUCCI的厂里做财务,后来该厂被举报查获,把老板跟几个办公室的员工都抓了,一直关在拘留所,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多了。上个月开庭了法官说要赔偿...
我有个朋友之前经人介绍在一家假冒GUCCI的厂里做财务,后来该厂被举报查获,把老板跟几个办公室的员工都抓了,一直关在拘留所,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多了。上个月开庭了法官说要赔偿几十万但是老板那边又没钱赔,这样的话也不知道要关到什么时候。我想问下我朋友这种情况是犯法吗?能不能把相关法律条例说下或者讲解一下?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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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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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 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1999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6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这一规定,私营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只要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都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当然,前引司法解释还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追问
你好,谢谢你的回答。那她做会计的也是犯法吗?我对这些条例不太了解,能否根据我朋友的具体情况给我解析一下呢? 真的很谢谢!
追答
如果明知假冒,且又是财务负责人,因当符合被追诉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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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经销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形式。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时是否明知的认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认定,只要能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销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认定为明知。
1.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司法解释(2004年):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区别主要有三点:
1 、从客体上分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其中,侵犯商标专用权是主要方面。而销售伪劣产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中,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主要方面。
2 、从客观要件说,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或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 万元以上的行为。
3、从产品、商品性质上看,销售伪劣产品罪犯罪的对象是伪劣产品,其产品是不合格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犯罪对象是假冒他人已注册商标的商品,它可能是伪劣产品,也可能是合格产品。
作为会计的话,法律责任不大,不用担心。如果公安违法行政的话,可以进行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
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经销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形式。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时是否明知的认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认定,只要能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销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认定为明知。
1.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司法解释(2004年):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区别主要有三点:
1 、从客体上分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其中,侵犯商标专用权是主要方面。而销售伪劣产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中,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主要方面。
2 、从客观要件说,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或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 万元以上的行为。
3、从产品、商品性质上看,销售伪劣产品罪犯罪的对象是伪劣产品,其产品是不合格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犯罪对象是假冒他人已注册商标的商品,它可能是伪劣产品,也可能是合格产品。
作为会计的话,法律责任不大,不用担心。如果公安违法行政的话,可以进行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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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朋友犯罪了。你朋友的老板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你朋友是财务人员,和老板是共同犯罪,但是你朋友不是主犯。
2、要经过法院的审判,接受完刑罚才能出狱。具体判多少年,得看检察院公诉的理由和法院的判决结果了。
2、要经过法院的审判,接受完刑罚才能出狱。具体判多少年,得看检察院公诉的理由和法院的判决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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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犯法
但既然关了起来,肯定是和犯罪的人有关联
要不不会关这么长时间的
即
按你的说法是没事的
但,按公安的行为,你的朋友应该是有事
但既然关了起来,肯定是和犯罪的人有关联
要不不会关这么长时间的
即
按你的说法是没事的
但,按公安的行为,你的朋友应该是有事
追问
我实在是没法理解 这样的情况不是抓老板就行了吗? 为什么要连员工一起抓呢? 之前公司有给每个人都请律师,可是一直也没搞好。如果我朋友家里单独请律师的话大概要多少钱呢?她这种情况应该是不要判刑的吧?
追答
是的,还是我说的,按你所述,应该没事,但看实际情况,应当是有事,但你不知道具体的信息,单方面认为没事
律师费应当在10000以上合理的数额,各地不太一样
判刑不判刑要法院说了算,你的信息有限,可能很多你不知道的事情发生在那个人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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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门负责人明知假冒商品生产犯法。如果不是关键人物想办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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