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的计算
我想问一下本季度的利润总额是4000多,这4000都可以用以前年度的亏损弥补,填写填写利润表的时候,所得税费用是写4000多*25%的数吗?...
我想问一下 本季度的利润总额是4000多,这4000都可以用以前年度的亏损弥补,填写填写利润表的时候,所得税费用是写4000多*25%的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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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例子说明。
某企业利润表节选如下:
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
减:主营业务成本:50万元
减: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万元
主营业务利润:49万元
减:营业费用:10万元
减:管理费用:20万元
减:财务费用:9万元
营业利润:10万元
减:营业外支出:3万元
利润总额:7万元
假设上述营业外支出系支付的违法税法的罚款,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25%,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则,根据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2005前)的有关规定:
纳税调增额 = 3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 = 7 + 3 = 10万元
应交所得税 = 10 * 25% = 2.50万元
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2.50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50万元
完成上述利润表:
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
减:主营业务成本:50万元
减: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万元
主营业务利润:49万元
减:营业费用:10万元
减:管理费用:20万元
减:财务费用:9万元
营业利润:10万元
减:营业外支出:3万元
利润总额:7万元
减:所得税 2.50万元
净利润 4.50万元
由此例可见:
1、纳税调整是税务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一个步骤,与会计核算、利润表编制无关。即纳税调整不需要进行任何的会计处理。
2、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利润总额加(减)纳税调增(减)事项。
3、应交所得税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
4、根据计算得出的应交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这就是说,“所得税”科目核算反映的是企业交纳承担的所得税费用,不是应纳税所得额。
某企业利润表节选如下:
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
减:主营业务成本:50万元
减: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万元
主营业务利润:49万元
减:营业费用:10万元
减:管理费用:20万元
减:财务费用:9万元
营业利润:10万元
减:营业外支出:3万元
利润总额:7万元
假设上述营业外支出系支付的违法税法的罚款,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25%,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则,根据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2005前)的有关规定:
纳税调增额 = 3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 = 7 + 3 = 10万元
应交所得税 = 10 * 25% = 2.50万元
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2.50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50万元
完成上述利润表:
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
减:主营业务成本:50万元
减: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万元
主营业务利润:49万元
减:营业费用:10万元
减:管理费用:20万元
减:财务费用:9万元
营业利润:10万元
减:营业外支出:3万元
利润总额:7万元
减:所得税 2.50万元
净利润 4.50万元
由此例可见:
1、纳税调整是税务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一个步骤,与会计核算、利润表编制无关。即纳税调整不需要进行任何的会计处理。
2、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利润总额加(减)纳税调增(减)事项。
3、应交所得税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
4、根据计算得出的应交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这就是说,“所得税”科目核算反映的是企业交纳承担的所得税费用,不是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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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征收方式啊
查账征收
看利润计提所得税费用
申报成功后
缴纳企业所得税
核定征收(一般都是核定收入)
收入*税局核定的税率*25%
查账征收
看利润计提所得税费用
申报成功后
缴纳企业所得税
核定征收(一般都是核定收入)
收入*税局核定的税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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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就是今年你交纳的所得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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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1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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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不用计提所得税的,以为你有以前年度的税务确认的亏损数据,税务规定可以先行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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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650 000+85 000=735 000(元);
2、营业成本:370 000+41 000=411 000(元);
3、营业利润:735 000+11 800-411 000-7 800-12 000-23 000-3 500-4 500=285 000(元);
4、利润总额:285 000+3 500-8 000=280 500(元);
5、所得税费用:280 500×25%=70 125(元);
6、净利润:280 500-70 125=210 375(元)。
2、营业成本:370 000+41 000=411 000(元);
3、营业利润:735 000+11 800-411 000-7 800-12 000-23 000-3 500-4 500=285 000(元);
4、利润总额:285 000+3 500-8 000=280 500(元);
5、所得税费用:280 500×25%=70 125(元);
6、净利润:280 500-70 125=210 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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