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产的法律问题
现在我个点疑问,请教一下。我爷爷买的房子(奶奶在世时买的),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现在爷爷要出售房子,但是说要公证一下才可以出售(儿女同意做放弃奶奶那半房产的继承权公证)。...
现在我个点疑问,请教一下。我爷爷买的房子(奶奶在世时买的),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现在爷爷要出售房子,但是说要公证一下才可以出售(儿女同意做放弃奶奶那半房产的继承权公证)。问房管中心说到公证处说怎么办就这么办,然后公证处说要爷爷换一下房产证才行(要交一万多费用),我现在很疑惑是(我知道那个房产是公共财产,爷爷奶奶一人一半)房产证是否要换,我爷爷的名字换成我爷爷的名字有什么意义,这个有法律依据没有?
如果按照继承法做,也就是首先做了继承公证,然后做了房屋继承登记后(房产证是爷爷名子,还是爷爷继承奶奶的那一半),出售房屋是否是按照正常的房屋买卖缴税,还是要额为缴税(房屋已购买超过10年)? 展开
如果按照继承法做,也就是首先做了继承公证,然后做了房屋继承登记后(房产证是爷爷名子,还是爷爷继承奶奶的那一半),出售房屋是否是按照正常的房屋买卖缴税,还是要额为缴税(房屋已购买超过10年)? 展开
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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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即使只在你爷爷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奶奶去世后,一半房子先分出归你爷爷,另一半由你爷爷和儿女共同继承,你爷爷想自己出售,应当有子女放弃继承,房管中心说的正确。
2、公证处不能管换不换房产证的事,只给做公证:让你爷爷和你你爸叔伯、你姑们一起到公证处做放弃继承的公证。如果想出售,和买房人一起带公证书、房产证、你爷爷的身份证、买家的身份证,到房管局办过户。
3、房产证已经是你爷爷名字,没必要换。但公证要做,而且公证要收费,你说的一万多是不是公证费?建议你再去问清楚。
2、公证处不能管换不换房产证的事,只给做公证:让你爷爷和你你爸叔伯、你姑们一起到公证处做放弃继承的公证。如果想出售,和买房人一起带公证书、房产证、你爷爷的身份证、买家的身份证,到房管局办过户。
3、房产证已经是你爷爷名字,没必要换。但公证要做,而且公证要收费,你说的一万多是不是公证费?建议你再去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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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你好,我想再问一下,如果为了出售房屋做公证是不是爷爷的子女只要做放弃奶奶那半房屋的继承权的公证就好,而不需要其他的公证?
追答
是,放弃继承我奶奶的遗产中他们应当继承的份额,表明将他们应得的份额赠与你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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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先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除十八规定情形外),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爷爷买房时,你奶奶在世,除另有特别书面证明外,此房可以界定为你爷爷和奶奶的共同所有,爷爷奶奶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换句方式表述,就是你爷爷和奶奶各拥有一半的房产所有权。
你奶奶去世后,在你奶奶没有立下遗属的情况下,奶奶的一半房产所有权就得按《继承法》的法律规定办理继承。
《继承法》的有关法律规定如下: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根据第十条规定,你奶奶的一半房产由你爷爷、爷爷的子女及爷爷的父母(可能已离世)共同继承。如果爷爷的父母已离世的话,乘下的就是你爷爷和爷爷的子女继承了。所以你奶奶去世后,该房产的现有法律所有权就成了你爷爷拥有一半,还有一半依据《继承法》规定就成了你爷爷和和爷爷的子女的共同财产了。
所以,要想把房子出售,只有征的所有权的认可,方法只有通过公证处公证,让其子女在公证处的公证员面前同意做放弃奶奶那半房产,并立下公证书,这才有法律效力。
换个房产证起到原来你爷爷只有一半房产所有权,在子女同意放弃奶奶那半房产换了后,这房产才是全部你爷爷的所有权,才能按《物树法》相关规定处置,包括出售。
综合上述,房产中心说的是有法律依据的。
原我的回答能释除你心中的疑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除十八规定情形外),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爷爷买房时,你奶奶在世,除另有特别书面证明外,此房可以界定为你爷爷和奶奶的共同所有,爷爷奶奶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换句方式表述,就是你爷爷和奶奶各拥有一半的房产所有权。
你奶奶去世后,在你奶奶没有立下遗属的情况下,奶奶的一半房产所有权就得按《继承法》的法律规定办理继承。
《继承法》的有关法律规定如下: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根据第十条规定,你奶奶的一半房产由你爷爷、爷爷的子女及爷爷的父母(可能已离世)共同继承。如果爷爷的父母已离世的话,乘下的就是你爷爷和爷爷的子女继承了。所以你奶奶去世后,该房产的现有法律所有权就成了你爷爷拥有一半,还有一半依据《继承法》规定就成了你爷爷和和爷爷的子女的共同财产了。
所以,要想把房子出售,只有征的所有权的认可,方法只有通过公证处公证,让其子女在公证处的公证员面前同意做放弃奶奶那半房产,并立下公证书,这才有法律效力。
换个房产证起到原来你爷爷只有一半房产所有权,在子女同意放弃奶奶那半房产换了后,这房产才是全部你爷爷的所有权,才能按《物树法》相关规定处置,包括出售。
综合上述,房产中心说的是有法律依据的。
原我的回答能释除你心中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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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税函20041036”通知,国税总局对房屋权属继承是否征收契税作出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不征收契税。
这个公证是必要,这是继承公证,所要缴纳的仅为公证费用,一般按所受益额的2%(也就是所继承房屋部分经评估后的价格),最少是200元。
然后就是一个房产的继承登记,在此要的费用仅为:登记费;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因为这种房屋权属继承是不收取契税的,所以免缴契税。
大概就这样,你算一下要缴多少钱嘛,这个一般网上都是可以找到标准的,看看有没有这么。
这个公证是必要,这是继承公证,所要缴纳的仅为公证费用,一般按所受益额的2%(也就是所继承房屋部分经评估后的价格),最少是200元。
然后就是一个房产的继承登记,在此要的费用仅为:登记费;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因为这种房屋权属继承是不收取契税的,所以免缴契税。
大概就这样,你算一下要缴多少钱嘛,这个一般网上都是可以找到标准的,看看有没有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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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继承,把原来的共有房产变成个人的房产。这里的费用不是产生在换证,而是出售时需要收取一般房价的20%的个人所得税,因为这一半是你爷爷继承奶奶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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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成你爷的名字只收公证费,不收契税,因为现在房产部门图省事才这么办的,没办法了只能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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