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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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9 · 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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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构建地质工作体制机制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系统推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地质工作新体制和新机制建设;建立地质工作统筹部署协调机制,保障过渡时期地质工作高效运行。明确政府、市场和企业在地质工作中的职责。健全完善地质勘查要素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科学运用政府宏观调控,保障地质工作高效、健康、持续发展。构建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分工明确的地质工作新体系。调整政府职责,培育工作主体,搭建市场平台(图7-3)。

图7-3 地质工作新体制新机制思路

近期,重点是建立地质工作统筹部署协调机制。建立政府与企业合理分工、相互促进的地质勘查体系,健全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的地质工作管理体制。按照“公益先行,基金衔接、商业跟进,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思路,统筹中央与地方地质工作,统筹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统筹中央财政出资的地质工作,提高各种资金的效率,快速实现矿产勘查的重大突破。

(二)目标

1.总体目标: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地质工作新体制和新机制

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坚持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基础配置作用,确立企业在商业性地质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完善地质勘查市场体系,进一步培育市场主体。逐步形成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相互促进,中央和地方地质勘查工作相互协调、勘查与开发紧密衔接、良性循环,政府和企业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地质勘查新体制和新机制。

2.近期发展目标: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地质工作体制框架

建设高素质的、规模适度、结构比较完善的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队伍大大增强能力,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地勘单位通过深化改革,形成比较规范的勘查市场主体;建立矿业权市场,风险勘查资本市场和勘查技术与劳务市场等。

建立和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形成政府与企业合理分工、相互促进的地质勘查体系,健全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的地质工作管理体制,按照整体部署、合理分工、有机衔接的原则,统筹部署全国地质工作。在重要的成矿区带,开展整装勘查,提高各种资金的效率,快速实现矿产勘查的重大突破。

3.中长期发展目标:建立比较完善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地质工作体制机制

公益性地质工作主体和商业性地质工作主体建设到位,建立完善规范的地质工作市场体系。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装备精良、能承担重大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勘查市场主体,矿业权市场,风险勘查资本市场和勘查技术与劳务市场等形成并规范运行。

如图7-4所示。

图7-4 地质工作体制机制构建目标图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完善管理体制

1.调整管理关系、明确政府职责

按照行业特点和职能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要求,调整各类地质工作管理关系,实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各类地质工作的统一管理。一是将中央财政出资开展的地质工作统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实现国家地质工作的统一规划部署和组织实施。二是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地质工作中的职责划分。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全国性、跨区域和海域的基础地质、环境地质、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和重点成矿区带矿产远景调查。地方政府主要负责本地区的区域性、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业务基础支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益性服务。中央和地方要建立紧密联系机制,形成全国地质工作“一盘棋”。

调整后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要求,做好自身定位。从微观管理退出去,转向宏观管理。重点做好研究制定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加强市场的调节与监管,强化地勘行业管理。

2.建实建强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

建设一支人员精干并相对稳定、装备精良、以高新技术为支撑、调查与科研相结合,能担当重大战略任务,善于攻坚打硬仗的高素质、专业化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

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要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能力。要以中国地质调查局现有单位为基础,通过组建、划转、调整和扩编,弥补专业队伍缺失,完善队伍结构,扩充队伍规模,充实专业力量。组建精干的油气资源调查研究队伍,作为国家公益性、基础性油气资源战略调查的主体力量;充实海洋地质调查研究队伍,加强海洋地质调查与综合研究工作;充实水文环境和地质灾害专业队伍,加强水文环境地质调查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防治工作;充实物探地质调查队伍,加强区域地球物理勘查,引导物探技术发展与应用;做强境外地质调查队伍,为实施矿产资源走出去战略搞好地质基础支撑与服务;整合建立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机构,纳入公益性地质调查和国家科技创新体系。

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必须是经省级编办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事业实体,具有符合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要求的组织结构、管理与质量监控体系,专业技术人员规模、结构以及资质、装备能承担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基本的基地保障条件。通过建设,使得省级公益性地质队伍在性质、人员、经费、基地及装备、资质等硬件条件方面,普遍得到加强,公益性事业实体的特点突出,服务于中央和地方的能力逐步增强。

建成中央省级协调运转的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体系。中国地质调查局要加强对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业务指导,建立紧密联系机制。

3.培育壮大勘查市场主体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确立企业投资开展商业性地质工作的主体地位,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国有矿山企业、地勘单位改制企业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勘查市场主体。通过深化地勘单位改革,促进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联合组建勘查公司,矿业企业前向延伸,组建勘查公司以及积极发展民营勘查企业等措施,形成培育不同层次、各具特色的勘查市场主体。

积极适应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步伐与要求,深化国有地勘单位改革。总体设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将行使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参照机关管理;将从事公益性和社会服务性的地质工作,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将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单位,逐步实行企业化,确立企业法人主体地位。一是加快公商分离,进一步建实建强地质调查院、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等公益性地质队伍,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基础支撑,为社会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服务。二是进一步完善企业化经营机制,做大做强地勘企业。加快队伍结构调整,以矿为本,纵向延伸,做强勘查,走向开发,形成商业性地质队伍的主体产业,转换管理模式和经营机制,模拟并逐步实现企业化经营。三是着力搞好基地建设,管理好各类其他人员,照顾好离退休老同志。当前,在推进改革发展的过渡时期,围绕解决遗留问题、矿业权配置、盘活土地、转增资本金、出让收益分配等实际问题,积极总结“内蒙古模式”、“广东模式”、“河南模式”、“陕西模式”和“云南模式”典型经验与做法,总结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基本规律,广泛总结各地的有效做法,采取经验引路、政策支持的方式,出台促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充分调动地勘单位找矿主力军的积极性。

4.建立完善地质勘查市场体系

完善矿业权市场。规范矿业权无形市场,建设矿业权交易有形市场,形成全国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矿业权市场。

对探矿权实行分类、分级、分区管理,对不同风险的探矿权实行区别化对待。规范探矿权准入和转让行为,依法禁止圈而不探或以采代探的行为。提高地质勘查准入条件,对探矿权人完不成最低勘查投入等规范要求的,逐步削减勘查面积。对圈而不探者实行强制退出制度。在重点成矿区带适当提高最低投入标准,建立逐年退出机制。

加快建立风险勘查资本市场。培育矿产勘查投资风险市场,促进风险勘查。借鉴市场经济国家风险投资机构的成功经验,探索现阶段适应我国国情的勘查风险投融资公司设立的条件、相关法律权利义务关系和运作机制,制定相关制度,建立风险勘查资本市场。

建立勘查技术服务市场。培育地质技术、信息、劳务等服务组织,完善储量、矿业权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管理制度,建立注册地质师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吸纳地勘单位、注册地质师、社会工人,培育工勘技术与劳务;通过咨询服务机构、行业协会提供市场信息与市场自律服务。

(二)建立健全运行机制

创新完善符合地质调查工作特点的地质工作统一部署协调机制、公益性地质工作稳定投入机制、地质工作激励机制、勘查开发一体化机制、地质资料集群化服务机制以及地质科技稳健发展机制。

1.统筹部署地质工作,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

按照“公益先行,基金衔接,商业跟进,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总体思路,统筹部署全国地质工作。国家财政出资的地质工作,实行多技术、多手段、多领域、多目标综合部署,做好地质勘查前期工作,降低找矿风险,引导社会资金和大型企业投入,实现整装勘查、产学研结合,矿业权、资本、技术等勘查要素综合配备,发挥地勘单位技术优势和矿山企业资金和管理优势,协调攻关,加快勘查突破。

公益性地质工作主要用于开展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和重点成矿区带矿产远景调查。地质勘查基金主要发挥政策调控和降低勘查风险的作用,主要用于找矿潜力大且社会资金投入意愿不强的矿产勘查,同时根据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储备调控需要,开展相应的勘查工作。地质勘查基金实行开放式运作,可根据需要与社会资金合作开展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以预查、普查为主的风险勘查工作,找矿成果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处置。社会资本要积极投入地质找矿工作,有条件的可以依法依规独立投资地质找矿项目。

根据全国与省级矿产资源规划和地质勘查规划,结合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成果,在地质工作程度较高、近期有望取得重大找矿突破且适宜开展大规模勘查的地区划定整装勘查区。按照全面部署、合理分工、有机衔接的原则,搭建中央和地方财政与社会资金多元投资合作、勘查单位人才与技术和矿业企业资金与管理优势互补的地质找矿大平台,引导多种渠道资金加大勘查投入力度。

中国地质调查局会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整装勘查区设置方案,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并向社会公告;组织编制整装勘查实施方案,协调推进整装勘查,定期评估工作进展。

整装勘查区内已有的探矿权,探矿权人要按照整装勘查实施方案的统一要求开展勘查工作。资金实力不足的,可以采取与地质勘查基金或其他投资人合作的方式继续投入勘查,也可以依法转让探矿权。勘查程度高于整装勘查统一要求的勘查区块,要纳入整装勘查实施方案统筹考虑,推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整装勘查区内未设矿业权的区域,按照整装勘查统一要求,综合考虑勘查方案合理性、勘查作业能力、资金能力、业绩和资信等要素,公开规范引入社会资金投入勘查,促进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优势互补、强强联合。

2.建立地质工作激励机制

地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关键而又宝贵。如今,地质技术资源十分有限,国家应制定必要的保护政策,使得地质技术人才能引得进、留得住,特别是要千方百计稳定国有地勘队伍,充分发挥国有地勘单位找矿主力军作用。

研究制定国有地勘单位承担国家财政出资开展的矿产勘查项目的找矿成果收益分配政策。如承担国家出资勘查项目并形成大中型矿产地的地勘单位,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分享成果权益,并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

设立地质调查成果奖、地质科学研究成果奖、地质找矿奖和找矿技术创新奖等,对在基础地质调查、地质科学研究、地质找矿突破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进行奖励,调动地质工作者积极性和主动性。

研究制定出一些政策吸引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工作。建立地勘单位与地质高校的合作机制,在订单式人才培养、定向委托培养等方面加强产学研结合,大力培养创新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

3.建立地质资料集群化服务机制

在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基础上,建设国家级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和省级地质资料数据分中心。通过网络连接各个地质资料数据中心的门户和服务平台,最终形成一个依托公共网的、虚实相结合的地质资料数据共享网络体系,为全国地质资料数据的网络化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支撑。

建立分类分级的集群服务政策和互联共享机制,以全国地质资料馆为核心,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国土资源部委托的地质资料保管单位、31个省级地质资料信息机构为骨干,紧密联系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有关单位,各省地调院、环境监测院、地矿局等专业服务单位,依托网络共享服务平台,重要和综合信息适度集中,地区和专业信息多级分布,逐步建立全国地质资料信息资料服务集群体系,实现地质资料集群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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