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04年工作到现在,我的劳动合同2012年4月份到期,公司不再给我续签劳动合同了,我得到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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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ditrisk 的回答不准确,首先,这个和你有没有2份以上的劳动合同没有关系。因为,你已经签订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2008年实施,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合同到期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所以,2012年4月,你的合同到期,单位不和你续签,你可以主张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只能从2008年开始算起,即4.5月你本人的月工资。这个月工资,可以是你上一年度实际总收入除以12。
提前一个月告知,否则给一个月工资,即代通知金,这个creditrisk 说的不错。
还有,额外说一下,不过和你没关系。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是有特定情形的,是针对高薪人群的。一般的劳动者,符合条件的,13,14个月也照样要。
劳动合同法2008年实施,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合同到期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所以,2012年4月,你的合同到期,单位不和你续签,你可以主张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只能从2008年开始算起,即4.5月你本人的月工资。这个月工资,可以是你上一年度实际总收入除以12。
提前一个月告知,否则给一个月工资,即代通知金,这个creditrisk 说的不错。
还有,额外说一下,不过和你没关系。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是有特定情形的,是针对高薪人群的。一般的劳动者,符合条件的,13,14个月也照样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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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合同已经到期了,那公司既可以与你续签合同,也可以不续签。不过如果公司没有提前通知你不续签合同的话,公司还是要赔偿的。如果已经提前告知你不会续签合同了,那你就得不到任何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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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自2008年1月1日起,工作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补偿。
如果有需要请加qq:2572519789,专业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自2008年1月1日起,工作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补偿。
如果有需要请加qq:2572519789,专业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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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了。就不受法律保护了.就没有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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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从04年工作到现在签订了多少份劳动合同?
如果已经超过2份,那么你就属于劳动法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管单位最后一份合同跟你去签订的是多少年的,到期后单位都无权要你走!如果开除你,就等于单位违约,你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1、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或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2、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不满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补偿最高不超过12个月!
如果单位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超过2个,那么这个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也需要给你补偿金。每工作头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补偿最高不超过12个月!
如果已经超过2份,那么你就属于劳动法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管单位最后一份合同跟你去签订的是多少年的,到期后单位都无权要你走!如果开除你,就等于单位违约,你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1、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或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2、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不满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补偿最高不超过12个月!
如果单位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超过2个,那么这个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也需要给你补偿金。每工作头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补偿最高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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