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2月14日入职的。只填写了公司的一份简历表。用人单位不与我签劳动合同,现在要辞职又不给我走。
我现在所在的公司是物流公司;现在我要辞职又不给走。请问我须要有哪些书面的证据去劳动局告这个公司。...
我现在所在的公司是物流公司;现在我要辞职又不给走。请问我须要有哪些书面的证据去劳动局告这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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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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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有效证据,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
【劳动关系 举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如果单位没给你缴社保,可以没缴社保为由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可马上走人。你可主张单位为你补缴社保,单位应支付你(工作1年多)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十七条。
3、没签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已视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从第二个月开始至一年内(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劳动关系 举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如果单位没给你缴社保,可以没缴社保为由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可马上走人。你可主张单位为你补缴社保,单位应支付你(工作1年多)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十七条。
3、没签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已视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从第二个月开始至一年内(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追问
我现在只须要拿着公司的工作证去劳动局就可以了吗?我现在是做了一年多了;按怎样的比例来赔;赔多少个月的?公司没有给我买社保的。
追答
我说的够清楚了。自己看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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