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法中,公务员收到行政处罚后可以申诉还是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 三者什么区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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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现有法律,只有既是外部行政行为又是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行为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公务员受到作为内部行政行为的行政处罚,例如降级、记过等,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申诉、复议。如果是作为外部行政行为的处罚,比如罚款、拘留等,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复议、申诉。
行政复议、申诉、诉讼是三种不同的行政救济。复议和申诉的受理主体都是行政机关,复议的适用范围较广,几乎所有行政行为都可以复议。但是申诉一般只涉及内部行政行为。行政诉讼的主体是司法机关,是行政纠纷的最后救济途径。
有关公务员的处分问题,建议你了解一个概念——特别权力关系。
公务员受到作为内部行政行为的行政处罚,例如降级、记过等,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申诉、复议。如果是作为外部行政行为的处罚,比如罚款、拘留等,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复议、申诉。
行政复议、申诉、诉讼是三种不同的行政救济。复议和申诉的受理主体都是行政机关,复议的适用范围较广,几乎所有行政行为都可以复议。但是申诉一般只涉及内部行政行为。行政诉讼的主体是司法机关,是行政纠纷的最后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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