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帮我把这个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解答下? 谢谢了
3、张某和李某同为深圳某大型国有企业员工,二人工作年限均有20年,张某月工资为8000元,李某由于担任公司核心技术部门经理职务,月工资为20,000元。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
3、张某和李某同为深圳某大型国有企业员工,二人工作年限均有20年,张某月工资为8000元,李某由于担任公司核心技术部门经理职务,月工资为20,000元。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合同,两人于2008年3月31日,同一天被解除劳动合同,假设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深圳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请问:
(1)、两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分
别是多少?
(2 )、计算的依据是什么? 展开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合同,两人于2008年3月31日,同一天被解除劳动合同,假设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深圳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请问:
(1)、两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分
别是多少?
(2 )、计算的依据是什么? 展开
1个回答
2012-05-06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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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这个问题比较难回答,因为新劳动法是2008年才开始实施的。如果按照新劳动法的有关条款规定:(1)两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得到的补偿应该是工作年限N+1月的工资。 20+1>12;因此都按照12个月补偿。张某的工资是8000元,总和是8000*12;而李某的工资高于当地工资的3倍,因此李某为:3000*3*12;
(2)计算的依据是: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计算的依据是: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追问
先谢谢了啊,
不管多少年都只可以补偿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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