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2013年12月1日到2014年12月1日。但因为中途有事所以2013年6
20日上交辞职申请,经同意后7月20日离职。在工作期间在工资中扣除1000元的押金,劳动合同上也有写。我们的全勤奖和考核奖半年发一次。离职后去要半年奖和押金说只能给一个,...
20日上交辞职申请,经同意后7月20日离职。在工作期间在工资中扣除1000元的押金,劳动合同上也有写。我们的全勤奖和考核奖半年发一次。离职后去要半年奖和押金说只能给一个,我开始要奖金但老板说没算好,说三个月之后结清,无奈只好先要了押金,请问奖金能要回来吗通过什么途径?急需速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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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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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劳报酬,是劳动关系的核心。所以,无论如何,只要在期内的报酬,仲裁和法院肯定是支持的。
2、《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所以,押金的做法本身不合法,你要回来是对的,二选一的做法无稽之谈。
3、半年奖金,我的建议是从以下方面去收集证据:(1)半年奖的发放规定,最好能找到书面的,如果只是老板或者HR口头说的,那比较尴尬了。(2)去要奖金,老板说没算好。不行的话,只能通过非常规手段尝试录音。虽然没有告知的录音取证,其有效性有待商榷。(3)从同岗位其他同事那里获取奖金发放单或者入账记录。(4)其他可能的材料。
4、如果奖金发放发现金、没有证据,那么只能先去仲裁了再说,因为工资单、奖金发放记录等证据属于单位掌握的证据,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单位若无法举证,承担不利后果。
2、《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所以,押金的做法本身不合法,你要回来是对的,二选一的做法无稽之谈。
3、半年奖金,我的建议是从以下方面去收集证据:(1)半年奖的发放规定,最好能找到书面的,如果只是老板或者HR口头说的,那比较尴尬了。(2)去要奖金,老板说没算好。不行的话,只能通过非常规手段尝试录音。虽然没有告知的录音取证,其有效性有待商榷。(3)从同岗位其他同事那里获取奖金发放单或者入账记录。(4)其他可能的材料。
4、如果奖金发放发现金、没有证据,那么只能先去仲裁了再说,因为工资单、奖金发放记录等证据属于单位掌握的证据,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单位若无法举证,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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