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97条该如何理解该款的规定呢?是应该要分段计算,还是要有等新的实施细则或司法解释? 10

我于1999年1月9日在此公司,已工作9年,月工资8000元/月。现在厂里要在2007年12月30日之前与我们签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上面特别加上一条:经济补偿金从2... 我于1999年1月9日在此公司,已工作9年,月工资8000元/月。现在厂里要在2007年12月30日之前与我们签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上面特别加上一条:经济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执行。(平均工资按实发工资支付),这一条有什么问题吗?
听行政部的人员说:公司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想在明年把像我这类的老员工炒掉的时候,可以少支出经济补偿金。因为在合同中注明了补偿的标准 (第四十七条),所以就不再会以分段来计算(合同法中的第九十七条)。这样只要合同一签,公司就可以按第四十七条赔偿了,可以少付很多钱!!因为东莞的月平均工资为960/月,按照08年1月1日之前的标准,我的经济补偿金为8000*9=72000元,而如果按这样的标准,我的经济补偿金为960*3*9=25920元。这样,公司可以少支出46080元。我与公司签合同时,把这一条划掉了。公司就不跟我签,算我自己辞职。必须要签,我该怎么办?
补充说明,如果公司在2008年8月份炒掉我的话,我的经济补偿金应为8000*9+960*3*2(2倍)*1(年)=77760元。还是为960*3*9+960*3*2(2倍)*1(年)=31680元,肯请请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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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hzazmb
2013-10-24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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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惜啊,现在才看到这个问题。答案是:公司的做法不影响经济补偿计算年限,因你的劳动合同本来就是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订立的,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解除的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这种施行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也是2008年1月1日分段计算,2008年1月1日前没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话之前就没有补偿了。公司的做法是多此一举。

另,经济补偿只有960*3*1=2880元。
515776081
2007-12-31 · TA获得超过289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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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你幸福,这个问题我不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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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M_11233322
2008-01-05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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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打了那么多字,换来这句,也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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