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97条该如何理解该款的规定呢?是应该要分段计算,还是要有等新的实施细则或司法解释? 10
我于1999年1月9日在此公司,已工作9年,月工资8000元/月。现在厂里要在2007年12月30日之前与我们签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上面特别加上一条:经济补偿金从2...
我于1999年1月9日在此公司,已工作9年,月工资8000元/月。现在厂里要在2007年12月30日之前与我们签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上面特别加上一条:经济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执行。(平均工资按实发工资支付),这一条有什么问题吗?
听行政部的人员说:公司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想在明年把像我这类的老员工炒掉的时候,可以少支出经济补偿金。因为在合同中注明了补偿的标准 (第四十七条),所以就不再会以分段来计算(合同法中的第九十七条)。这样只要合同一签,公司就可以按第四十七条赔偿了,可以少付很多钱!!因为东莞的月平均工资为960/月,按照08年1月1日之前的标准,我的经济补偿金为8000*9=72000元,而如果按这样的标准,我的经济补偿金为960*3*9=25920元。这样,公司可以少支出46080元。我与公司签合同时,把这一条划掉了。公司就不跟我签,算我自己辞职。必须要签,我该怎么办?
补充说明,如果公司在2008年8月份炒掉我的话,我的经济补偿金应为8000*9+960*3*2(2倍)*1(年)=77760元。还是为960*3*9+960*3*2(2倍)*1(年)=31680元,肯请请教,谢谢! 展开
听行政部的人员说:公司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想在明年把像我这类的老员工炒掉的时候,可以少支出经济补偿金。因为在合同中注明了补偿的标准 (第四十七条),所以就不再会以分段来计算(合同法中的第九十七条)。这样只要合同一签,公司就可以按第四十七条赔偿了,可以少付很多钱!!因为东莞的月平均工资为960/月,按照08年1月1日之前的标准,我的经济补偿金为8000*9=72000元,而如果按这样的标准,我的经济补偿金为960*3*9=25920元。这样,公司可以少支出46080元。我与公司签合同时,把这一条划掉了。公司就不跟我签,算我自己辞职。必须要签,我该怎么办?
补充说明,如果公司在2008年8月份炒掉我的话,我的经济补偿金应为8000*9+960*3*2(2倍)*1(年)=77760元。还是为960*3*9+960*3*2(2倍)*1(年)=31680元,肯请请教,谢谢!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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