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进入公司,2009年8月公司改名,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2月辞职。我能得到什么
2007年4月进入公司,2009年8月公司改名,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但自2010年4月开始交统筹(公司找人签的假合同,我们不知道)。2012年2月辞职。要求双倍工资,加班...
2007年4月进入公司,2009年8月公司改名,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但自2010年4月开始交统筹(公司找人签的假合同,我们不知道)。2012年2月辞职。要求双倍工资,加班费等,但劳动仲裁部门仲裁后我什么也不能得到,说双倍工资已过诉讼时效,加班费含在奖金中,社会统筹已交了。
我不知道社会公平在哪里,刚入职一年多的员工辞职竟然仲裁给3万元,我们在公司这么长时间的人却什么也没有?社会就这样腐败吗?
谁能给个明确的答复,我向法院起诉应注意哪些问题,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展开
我不知道社会公平在哪里,刚入职一年多的员工辞职竟然仲裁给3万元,我们在公司这么长时间的人却什么也没有?社会就这样腐败吗?
谁能给个明确的答复,我向法院起诉应注意哪些问题,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展开
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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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仲裁双倍补偿确实已过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该条款也不适用你,因为双倍工资差额补偿是属惩罚性质,并非应得劳动报酬。
2、法院也不会受理。因为你的诉讼没有法律依据。
3、若是你当初辞职的理由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你也没有经济补偿;符合38条的,有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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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该条款也不适用你,因为双倍工资差额补偿是属惩罚性质,并非应得劳动报酬。
2、法院也不会受理。因为你的诉讼没有法律依据。
3、若是你当初辞职的理由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你也没有经济补偿;符合38条的,有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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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公司只是改名而没有变更法人性质的话,那么你可以拿到5个月的工资补偿,假如公司法人性质改变,那么你只能拿到3个月补偿。公司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公司要支付补偿,每工作1年补偿1个月工资,够半年不够1年的按1年算,不够半年的补偿半个月。
双倍工资方面确实已过仲裁时效,你的要求不会获得支持,你要记住,法律不保护沉睡的权利,这不是公不公平的问题,是你自己放弃了这一权利。
双倍工资方面确实已过仲裁时效,你的要求不会获得支持,你要记住,法律不保护沉睡的权利,这不是公不公平的问题,是你自己放弃了这一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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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长了,是同与公司是无定期合同。
看看劳动法呀!
同情,
看看劳动法呀!
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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