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集团内部交易的未实现损益的影响为什么应予以抵销? 2.内部交易的营业收入和营业
1、抵消原因:避免集团内部交易不公允导致的操纵利润现象和抵消集团内部购销重复计算的损益
2、影响:
(1)、未实现部分损益转为存货,增加企业资产,减少净利润(未实现部分损益为正值,负值相反)
(2)、由于未实现部分损益的会计基础和计税基础不一致,所以需要调整所得税费用,进而影响利润表
3、持有比例问题:
(1)、母公司间接持有公司N的股权比例=80%*60%=48%
(2)、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N的股权比例=80%*60%+30%=78%
扩展资料:
一、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应当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2、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3、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4、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二、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