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的来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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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现代标准汉语。清末已出现“普通话”一词,清廷1909年规定北京官话为“国语”,民国时期多次制定国语读音,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规定国家通用语言为普通话。国语的前身是明清官话,更早之前则称为雅言

普通话是现代标准汉语的另一个称呼,各国都有自己的通用语言(官方用语、首都官话)——无论美国、俄罗斯、印度等国,都是语言方言众多而推行各国的标准用语以利于人们广泛交通。

中国的国家通用语言是普通话,即汉语普通话,是中国历代官方推行的修正型的首都雅音(区别于首都胡同音)。要区别三个概念:首都雅音即首都官话,首都胡同音,修正型的首都雅音。

扩展资料:

普通话语音的特点是:声母除舌尖后擦音、鼻音 、边音外,无浊音;韵母多复元音,鼻韵母有前后之分;没有声母的清浊对立,没有入声韵,尖团合流,声调较少,调式简单,另外有轻声和儿化韵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是证明应试人普通话水平有效凭证,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制。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下成绩的证书由省(直辖市)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加盖印章后颁发,普通话一级甲等的证书须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审核并加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印章后方为有效。有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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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现代标准汉语。清末已出现“普通话”一词,清廷1909年规定北京官话为“国语”,民国时期多次制定国语读音,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规定国家通用语言为普通话。国语的前身是明清官话,更早之前则称为雅言。

“普通话”这个词早在清末就出现了。1902年,学者吴汝纶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议中国应该推行国语教育来统一语言。在谈话中就曾提到“普通话”这一名称。

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学日本时,曾与留日学生组织了一个“演说联系会”,拟定了一份简章,在这份简章中就出现了“普通话”的名称。

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学者朱文熊在《江苏新字母》一书中把汉语分为“国文”(文言文)、“普通话”和“俗语”(方言),他不仅提出了“普通话”的名称,而且明确地给“普通话”下了定义:“各省通行之话。”

后来瞿秋白等也曾提出“普通话”的说法,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瞿秋白在《鬼门关以外的战争》一文中提出,“文学革命的任务,决不止于创造出一些新式的诗歌小说和戏剧,它应当替中国建立现代的普通话的文腔。”

“现代普通话的新中国文,应当是习惯上中国各地方共同使用的,现代‘人话’的,多音节的,有结尾的……”并与茅盾就普通话的实际所指展开争论。经“五四”以来的白话文运动、大众语运动和国语运动,北京语音的地位得到确立并巩固下来。1949年新成立的北京中央政府确定现代标准汉语由国语改称普通话。

扩展资料:

新中国成立后,需要建立一套规范的通用语言体系,并向全国推广。但是,需要依照哪一种语言作为参考标准从而形成最终的规范确实是一大难题,真是众口难调。在这种背景下,滦平在上世纪50年代初成为普通话语音采集地之一。

从后来普通话的规范来看,滦平日常的语言就很符合关于普通话推广的一些标准。滦平话音准分明,音节口型顺畅,声调简明,语速适中,气流连贯,易于分辨,字正腔圆,语调比当时的北京话要“硬”一些,显得直接、清晰、明确,尤其是没有北京胡同里那种儿化、省字、尾音等发音习惯,韵味充足,适于广播、易于演讲和日常交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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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薇采儿
2016-01-13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薇薇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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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高校文书学 档案学 现汉 古代汉语等专业课教学25年,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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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狭义普通话的来历:

  “普通话”一词诞生
  近代的“普通话”一词,是朱文熊于1906年首次提出的,后来瞿秋白等也曾提出“普通话”的说法,并与茅盾就普通话的实际所指展开争论。经“五四”以来的白话文运动、大众语运动和国语运动,北京语音的地位得到确立并巩固下来。
  普通话”这个词早在清末就出现了。1902年,学者吴汝纶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议中国应该推行国语教育来统一语言。在谈话中就曾提到“普通话”这一名称。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学日本时,曾与留日学生组织了一个“演说联系会”,拟定了一份简章,在这份简章中就出现了“普通话”的名称。
  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学者朱文熊在《江苏新字母》一书中把汉语分为“国文”(文言文)、“普通话”和“俗语”(方言),他不仅提出了“普通话”的名称,而且明确地给“普通话”下了定义:“各省通行之话。”上世纪三十年代瞿秋白在《鬼门关以外的战争》一文中提出,“文学革命的任务,决不止于创造出一些新式的诗歌小说和戏剧,它应当替中国建立现代的普通话的文腔。”“现代普通话的新中国文,应当是习惯上中国各地方共同使用的,现代‘人话’的,多音节的,有结尾的……”

  国语(普通话)的历史

  1892年,为解决汉字无法拼读的困难,厦门人卢戆章出版切音字专著《一目了然初阶》,创制了第一套汉语拼音字母方案。在该书的序言中,他第一次提出了“语言统一”的口号,主张以南京官话为汉语标准音。

  但是,由于卢戆章的汉语拼音字母方案专注于厦门方言,未能成为影响全国的拼音方案,因此,他提出的以南京官话为汉语标准音的主张也未能产生太大的影响。与此相反,凭借汉字式拼音方案而蜚声海内的河北人王照则提出反对意见,主张以北京话为汉语标准音。

  与南京官话保留了中原古音不同,王照提倡的北京官话受北方游牧民族特别是满族的影响很大。满洲入关以后,满语完全不能适应新的生活需要,不得不学习和借鉴汉语。但是,满族人不能区分尖团音,也不会发入声,因此,满洲贵族所说的北京官话是满族化了的汉语,也被戏称为“五音不全”的汉话。
  1913年2月15日,民国政府教育部在北京召开读音统一会。会上,南北之争依然激烈,难以形成统一认识。由于江浙代表居多,王照担心南方势力会一统天下。于是,他提议各省代表无论多寡均为一票。议长吴稚晖支持一省一票,但在会前就提出了“逐字审定”的原则,不再执着于以哪种方言或官话为标准音,由此避免了南北之争的进一步激化。

  经过一个多月的讨论,会议依照清代李光地《音韵阐微》中的常用字审定了6500多个字的标准读音,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老国音”。

  “老国音”是一个“折中南北,牵合古今”的“标准音”。虽然最大程度上照顾了各地的方言,但也因此成为一种“人造语言”。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以这种“国音”为母语的人群,也就没有人实际上能够操此种“国音”进行交流沟通。

  1. “京国之争”
  “国语”一词是清朝末年提出来的。吴汝纶被认为是最早提到国语这个名称的学者。
  1909年(宣统元年),资政院议员江谦正式提出把官话定名为“国语”。
  同年,清朝政府设立了“国语编审委员会”;
  1910年,江谦再次在《质问学部分年筹办国语教育说帖》中提出“用合声字拼合国语,以收统一之效”的主张。
  1911年学部召开“中央教育会议”,通过了《统一国语办法案》。1919年9月编辑出版了《国音字典》。
  但在民国成立后的1913年2月,就在北京召开了“读音统一会”,确定了以“京音为主,兼顾南北”的国音,“读音统一会”拟定的国音就被修改为京音了。
  1919年4月21曰,北洋政府成立了“国语统一筹备会”,1928年国民政府改为“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

  1920年,国语推行不到两年,由于《国音字典》语音标准与北京语音标准产生的矛盾,1920年爆发了“京国之争 ”就爆发一场当时名之为“京国之争”(指京音和国音)的大辩论。问题的起因就在于国语的标准音。支持国音和支持京音的分成两派。

  国音虽然概括为“以京音为主,兼顾南北”,但是也有人后来说,这只不过是一个幌子而已。京音是“纯以北京话为标准”。两派争吵非常厉害。
  于是南京高师英文科主任张士一1920年发表《国语统一问题》,主张“注音字母连带国音都要根本改造”,应“先由教育部公布合于学理的标准语定义,以至少受到中等教育的北京本地人的话为国语的标准”。这个主张得到许多人的支持,特别在南方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纷纷开会响应,甚至通过决议:“不承认国音,主张以京音为标准音”,“请教育部广征各方面的意见,定北京语音为标准音”。响应者众。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和江苏全省师范附属小学联合会相继做出了定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决议,并开始在学校推广。

  1932年5月,教育部正式公布并出版《国音常用字汇》,为确立国语的标准提供了范本。根据新国音编纂的《国音常用字汇》由民国政府教育部公布,在《字汇》的序言中又对国音以北京音为标准的含义做了进一步的说明。在推行国语的热潮中,经常发生京音教员和国音教员互相争吵的事。他们的国语听起来很不一样,很多字的读音也不统一,教的人觉得难教,学的人觉得难学。就连灌制国语唱片的语言学家赵元任也不无感叹地说:“在十三年的时间里,这种给四亿、五亿或者六亿人定出的国语,竟只有我一个人在说。”

   “新国音”的确立
  由于“老国音”基本上是以北京话为标准音,因此,语言学家们主张用京音代替“老国音”。
  “老国音”的推广恰逢五四运动,此时全国舆论都倾向于全面西化,一大批留学欧美的青年学生也参与到了汉语改革的讨论中来。

  随着文学革命的爆发,留学生中“废除汉字”的言论也随之兴起。1918年钱玄同发表《中国今后的文字问题》,号召“废孔学不可不废汉文”,提出以国语罗马字代替汉字的主张。随后,新文化运动的主将陈独秀、胡适也著文支持钱玄同。紧随其后,一大批留过洋的知识分子,诸如蔡元培、黎锦熙、赵元任、林语堂、周辨明、许锡五等人,纷纷发表汉字拉丁化的文章,提出罗马字拼音的方案,掀起了“国语罗马字运动”的浪潮。所谓国语罗马字,就是用26个拉丁字母表示汉语的声、韵、调。但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老国音”的比较复杂的语音成分就成了它的最大障碍。因此,主张国语罗马字的学者,要求简化语音,以比较简单的北京音为标准,修改国音,去掉“老国音”的尖音和入声等语音成分。

  在国语罗马字运动的推动下,“京国之争”很快呈现一边倒的趋势。1924年国语统一筹备会讨论《国音字典》的增修问题时,吴稚晖放弃了维护“老国音”的主张,代表国语统一筹备会“决定以漂亮的北京语音为标准音”,“凡字音概以北京普通读法为标准”。1932年,教育部公布《国音常用字汇》正式确定“新国音”为标准读音。

  “新国音”确立后,南京国民党政府借助学校教育和电影、广播等手段,大力推行国语统一运动,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绩。然而,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沦陷区的国语统一工作陷入停顿。抗战结束后,紧接着又是三年国内战争。因而,直到国民党败退台湾,政府在全国统一国语的目标仍远未实现。

  3. 现代“普通话”标准的制定
  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口语形式,我国地域辽阔、人口很多,自古以来就有方言分歧。方言的存在给交际带来不便,产生隔阂,为了克服方言给交际带来的隔阂,就要有沟通各种方言的共同语存在。

  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举行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张奚若在大会主题报告中说明:
  汉民族共同语从古至今有好几种说法,有雅言、通语、官话、民国时期的国语。名称不同,内容基本是一样的。1949年新中国建立,中国走上完全新的阶段,为了发展新中国的文化教育,我们也要推广民族共同语,克服方言分歧造成的隔阂。在上世纪50年代,我们要推广民族共同语,历史上曾经有好几个不同的名称,需要选用一个最恰当的名称。

  我们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的语言文字一律平等,而民国时期的国语实际是汉民族的共同语,而不是其他少数民族的共同语。为了突出我们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为了突出我们各民族语言文字的平等,所以经过深入研究,我们决定不采取国语这个叫法。如果叫国语的话,担心会被误解为把汉语凌驾于国内其他民族之上。

  经过多次研究最后决定叫普通话。
  (1)普通话定义
  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它作为我们汉民族共同语的地位是历史形成的。一方面,作为北方方言代表的北京话,数百年来作为官府的通用语言传播到了全国各地,而发展成为“官话";另一方面,“白话文运动”以后,作家们自觉地用普通话写作,涌现出一大批作为普通话书面语规范的典范作品。“国语运动”又在口语方面增强了北京话的代表性,促使北京语音成为全民族共同语的标准音。北方方言区自身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和人口优势等客观条件奠定了普通话作为汉民族共同语的地位。
  (2)基础方言的确定
  在这次会议上,与会者就普通话的方言基础产生了激烈争论,最后,大会决定采用投票办法,从覆盖汉语区的15种主要方言中,选出一个作为普通话的基础方言。
  当时的投票结果是:北京官话(以北京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52票位居榜首;西南官话(以西南官话为基础方言,以成都语音为标准音)获51票,以一票之差名落孙山;第三名是吴语(以吴语为基础方言,以苏州或上海语音为标准音),获46票;粤语(以粤语为基础方言,以广州语音为标准音)获25票,名列第四。
  (3)语法规范的确定
  普通话的语法以鲁迅、茅盾、冰心、叶圣陶等人的著名现代白话作品为规范,并且还必须是这些现代白话文中的“一般的用例”。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中,对普通话的含义作了增补和完善,正式确定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普通话”一词开始以明确的内涵被广泛应用。

  国家通用语的法律地位
  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10月1月颁布,2001日1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明确了普通是的国家语言的法律地位,不再囿于一个民族共同语的范畴,成为全中国各地区五十六个民族共同的通用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并在第一章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普通话有明确的内涵,有科学的界定,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这是1956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里面明确规定的。

  目前,普通话以《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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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3 · OfferComing一站式留学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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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已出现“普通话”一词,清廷1909年规定北京官话为“国语”,民国时期多次制定国语读音,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规定国家通用语言为普通话。国语的前身是明清官话,更早之前则称为雅言。

沿革:1909年清政府将北京官话命名为国语;民国时多次制定标准,1923年国语统一筹备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基于现代中国北方官话的白话文语法和北京话语音制定语音。

普通话作为联合国工作语言之一,已成为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和外国人学习中文的首选语言。截至2015年,中国70%人口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尚有约4亿人只局限于听懂的单向交流。

扩展资料:

普通话推广过程

中国地域广阔方言众多。由于不同方言在沟通上存在一定的障碍,不利于各地经济文化的沟通交流,因此存在“区域文化岛”的现象,这些“区域文化岛”保留了不同地区的先进文化和民间智慧的精华。

但是由于语言障碍无法很好的交流和互相取补,因此,需要有一种共同语来消除“区域文化岛”,将中国广袤土地上所有的智慧黏合起来。

不过推广一门语言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宜操之过急,要恰当处理好地方语言的发展和普通话推广之间的协调性。推广普通话的目标不是要消灭地方语言,而是要消除沟通障碍,但是在推广当中的确出现了消灭方言的现象 。

所以在推广的时候要把握好力度,明白过犹不及的道理。因为语言多样性一直是中华文明的宝贵文化积淀之一,就和生物圈中的生物多样性一样,因为多样性,这个世界才能多姿多彩,因为多样性,生物圈才能维持平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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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言7320
2012-09-16 · TA获得超过482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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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的由来
民族共同语是民族内部共同用来交际的语言,是识别一个独立民族的主要标志之一。

汉民族共同语最晚在上古的夏商周时期就产生了。当时的民族共同语叫“雅言”,主要流行于黄河流域,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的语言就是雅言。汉代的民族共同语叫“通语”。唐宋时期,人们写文章、作诗词非常注意使用“正音”(国家颁布的读音)。明清时期的汉民族共同语叫“官话”。民国时期汉民族共同语叫“国语”。新中国成立后的汉民族共同语叫“普通话”。

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它作为我们汉民族共同语的地位是历史形成的。一方面,作为北方方言代表的北京话,数百年来作为官府的通用语言传播到了全国各地,而发展成为“官话";另一方面,“白话文运动”以后,作家们自觉地用普通话写作,涌现出一大批作为普通话书面语规范的典范作品。“国语运动”又在口语方面增强了北京话的代表性,促使北京语音成为全民族共同语的标准音。北方方言区自身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和人口优势等客观条件奠定了普通话作为汉民族共同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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