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甘肃省工商局“抢夺公文”事件中的“公文”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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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liuxiu
201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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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权威媒体报道:该事件当中的“公文”实为应给永瑞公司的行政复议
以下内容是媒体调查结果,供参考参考。
  今年8月30日叶成岳以秘密操作方式,利用作废公章假冒永瑞公司名义,欺骗省工商局领导,打起行政复议的主意。9月18日,离开公司一年多的叶成岳第一时间拿到这份以永瑞公司名义提起申请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而作为永瑞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朱国尧却没有收到这份文书,对行政复议也不知情。
  朱国尧认为,自己是工商部门登记的永瑞公司法人代表,这份行政复议决定书本应送达给他。
  “为了要到这份文件,朱国尧拿着身份证、营业执照去了省局好几次。我和永瑞公司的同志也去省工商局苦求了几次,就差给省局法规处张玉光处长跪下了,但他连我们复印这份文件都不同意。这份行政复议决定书关系到永瑞公司的命运,朱国尧好几亿的身家性命都在这里。他本来就是老实人,不是被逼到一定份上,哪敢把这份文件如此要过来!
  记者觉得疑点颇多,于是采访了行政复议决定书的主要起草者——甘肃省工商局法规处处长张玉光,他告诉记者,这份文书的核心内容是省局认为兰州市工商局不作为,要求撤销其具体行政行为。
  张玉光认为,永瑞公司的股权尽管被多家法院的函件进行冻结,但对于公司登记注册的其他事项,如注册资金、法人代表、营业地点乃至营业范围,都并未冻结。在他看来,尽管司法上永瑞公司的股权还不明晰,但并不妨碍工商部门变更永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记者随即问,兰州市工商局根据多家法院的函件先后两次做出了驳回叶成岳申请不予变更的决定,是不是属于行政复议法中依法作为的情形?为什么省工商认为兰州市工商局不作为,却又撤消了市局依法作出的决定?张玉光对此不置可否。
相关标签:甘肃省工商局,工商局公文,公文被抢,抢夺公文

参考资料: 《甘肃省工商局公文被温州商人抢走 处长被打真相揭秘》

张卿的账户
2012-12-09 · 超过14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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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工商复决字【2012】第00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身为甘肃温州商会执行会长的林贤通1991年来兰州从事服装批发生意,后成立了甘肃瑞鑫房地产公司,发展至今已在兰州投资建设了60多亿元规模的地产项目。而48岁的朱国尧最早在新疆贩卖棉花,赚得第一桶金1000多万元,2002年,他用这1000多万元并集资500万元收购了原上海金达棉纺厂,后改制为上海国尧纺织有限公司,这之后也踏足房地产业。2005年,朱国尧与小舅子陈良同、叶成岳等人发起成立了甘肃永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兰州创意国际商贸城。朱国尧担任法人代表,叶成岳担任总经理。
但按照林贤通的说法,因为资金短缺、股东内讧等问题,创意国际商贸城项目一直无法顺利推进。“关键问题是朱国尧一直走的是一条靠社会集资发展的道路,他在山东淄博有两个房地产项目,其中一个投资近3个亿,全部靠永嘉老乡高利贷社会集资。”林贤通介绍,朱国尧十年间一直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在其多个项目中周旋,但均未产生效益。这样的情况下,2011年10月,迫于资金压力,朱国尧与陈良同通过叶成岳找到了林贤通,提出将两人所持永瑞房地产的43%股份转让给林贤通。
因为林贤通不是永瑞公司的股东,而股权转让按照规定又必须在股东之间进行,叶成岳便作为林贤通的代表收购股权。2011年10月12日,朱国尧与叶成岳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朱国尧将其拥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叶成岳。3日后,永瑞房地产开发公司召开股东大会,5位股东一致通过同意朱国尧、陈良同将手中所有的股份转让给叶成岳并变更法人代表为叶成岳,并形成股东会决议。
当年10月21日,朱国尧、陈良同、叶成岳等人将变更材料报送兰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办理股权、法人代表变更登记备案。“然而,我后来才陆续发现,朱国尧在与我交易之前,就已经多次利用自己持有的股权向社会融资,一女多嫁,涉及好几个亿。”林贤通透露,“他甚至骗了兰州某黑社会头目。那些被朱国尧骗了的人都逼他反悔与我们的交易,如此,朱国尧的老婆便以跳楼威胁,不许市工商局变更。”
纠纷由此产生并闹上法庭。朱国尧对法庭陈述自己是出于融资需要被叶成岳骗了,实际是一个担保合同,而非股权转让合同。记者注意到,2012年4月24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8月24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时,又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了这份判决,发回重审。
这起纠纷至今仍未有结论,股权变更因此搁置。不过,林贤通一方却坚持认为股权纠纷无关法人代表的变更,因为完全是两个法律范畴的问题。为此,永瑞公司于2012年6月8日和6月13日两次向兰州市工商局申请办理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为叶成岳的手续。但兰州市工商局却迟迟不予登记变更。为此,永瑞向甘肃省工商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2012年9月18日,甘肃省工商局作出了行政复议,撤销此前兰州市工商局对永瑞公司的具体行政行为,要求在7日内对法人代表变更登记申请依法作出行政决定。这就是后来被朱国尧抢走的“甘工商复决字【2012】第002号”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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