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法律高手解答!! 10
案例二:某日下午14时,张某(男,15岁)骑自行车欲抢夺同学李某(男,15岁)携带的手机(价值400元)时被发现,李某为免受侵害将张某推开,致张某连人带车摔倒,造成张某轻...
案例二:
某日下午14时,张某(男,15岁)骑自行车欲抢夺同学李某(男,15岁)携带的手机(价值400元)时被发现,李某为免受侵害将张某推开,致张某连人带车摔倒,造成张某轻微伤。事后,张某邀约赵某(男,18岁)一起教训一下李某,二人在学校附近一胡同内找到李某,赵某要求李某赔偿医药费,用木棍指着李某,说“不赔就打死你”。李某不同意,张某随即给了李某几拳,二人遂扭打在一起,均未受伤。当地派出所民警巡逻发现后,大喊“警察,不许打架”,直接要求三人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下午15时到达派出所后,张某、李某要求联系其家长,民警未予许可。民警分别询问三人后,发现出入很大,便将三人叫在一起当面对质,继续询问调查。当晚22时,张某的母亲听说儿子在派出所,便赶来要求见儿子一面,派出所民警以张某正在接受调查为由拒绝。次日下午16时,民警结束调查。3日后,派出所对张某作出处以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于当日执行,对赵某未作处罚。
问题一:对于张某、赵某、李某三人的行为应当怎样定性?有哪些量处情节?对多个违法行为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
问题二:本案中公安机关及其办案民警的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
案例三:
2012年5月15日上午,朱某(男,1990年1月10日生)与许某(男,1996年5月15日生)见面后聊天。朱某提出:“今天是你的生日,不如我们去搞点钱,晚上给你搞个庆生会?”随即做出一个手指夹钱的动作。许某会意,但担心被抓。朱某称:“到时你去搞东西,搞到之后你就把东西交给我,要是被人发现了,我这一身的功夫不是吃素的。”许某同意。二人于当日下午来到甲市A区某电玩城。许某趁人多之机,将正在玩游戏的王某口袋内的钱包(内有600元钱和一张信用卡)偷走,并迅速交给朱某。得手后二人正欲离开时,王某发现钱包被偷,于是紧追朱某、许某。朱某、许某二人跑至该市B区时,发现甩不掉王某,又害怕被抓,朱某和许某随手捡起一砖块,猛砸王某面部、背部数下,王某倒地后(经鉴定为轻伤),朱某、许某二人离开,并使用该信用卡消费2000元。王某受伤后来到甲市B区某派出所报案,值班民警姜某听了王某的陈述后称:“这个案子我们没有管辖权。”并让王某到A区公安机关报案。 王某来到甲市A区某派出所后,值班民警陈某听了王某的报案后,在工作笔记上作了简单的记录,并向所领导作了汇报后对王某说:“你这个案子我们所长已经决定立案侦查了,有情况我们会通知你的,你先回去吧。”
许某回家后异常惊恐,不得已向其父亲说出了实情。其父劝许某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5月16日,在其父亲陪同下,将许某送到了甲市A区某派出所。同日将朱某抓获。当晚20时,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对朱某刑事拘留并通知其家属。5月17日19时,民警李某和贾某对二人分别进行了讯问并通知了许某的父母到场。经讯问,朱某、许某对其事实供认不讳。朱某于2007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当日21时,公安机关将朱某送看守所羁押,对许某取保候审。
问题一:朱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请说明理由。
问题二:朱某是否构成累犯?为什么?
问题三:许某是否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问题四:许某是否构成自首?
问题五:值班民警姜某的处理有何不妥?为什么?
问题六:值班民警陈某的做法有何不妥?为什么?
问题七:公安机关在办理本案中除姜某和陈某外还存在哪些问题,并说明正确做法。 展开
某日下午14时,张某(男,15岁)骑自行车欲抢夺同学李某(男,15岁)携带的手机(价值400元)时被发现,李某为免受侵害将张某推开,致张某连人带车摔倒,造成张某轻微伤。事后,张某邀约赵某(男,18岁)一起教训一下李某,二人在学校附近一胡同内找到李某,赵某要求李某赔偿医药费,用木棍指着李某,说“不赔就打死你”。李某不同意,张某随即给了李某几拳,二人遂扭打在一起,均未受伤。当地派出所民警巡逻发现后,大喊“警察,不许打架”,直接要求三人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下午15时到达派出所后,张某、李某要求联系其家长,民警未予许可。民警分别询问三人后,发现出入很大,便将三人叫在一起当面对质,继续询问调查。当晚22时,张某的母亲听说儿子在派出所,便赶来要求见儿子一面,派出所民警以张某正在接受调查为由拒绝。次日下午16时,民警结束调查。3日后,派出所对张某作出处以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于当日执行,对赵某未作处罚。
问题一:对于张某、赵某、李某三人的行为应当怎样定性?有哪些量处情节?对多个违法行为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
问题二:本案中公安机关及其办案民警的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
案例三:
2012年5月15日上午,朱某(男,1990年1月10日生)与许某(男,1996年5月15日生)见面后聊天。朱某提出:“今天是你的生日,不如我们去搞点钱,晚上给你搞个庆生会?”随即做出一个手指夹钱的动作。许某会意,但担心被抓。朱某称:“到时你去搞东西,搞到之后你就把东西交给我,要是被人发现了,我这一身的功夫不是吃素的。”许某同意。二人于当日下午来到甲市A区某电玩城。许某趁人多之机,将正在玩游戏的王某口袋内的钱包(内有600元钱和一张信用卡)偷走,并迅速交给朱某。得手后二人正欲离开时,王某发现钱包被偷,于是紧追朱某、许某。朱某、许某二人跑至该市B区时,发现甩不掉王某,又害怕被抓,朱某和许某随手捡起一砖块,猛砸王某面部、背部数下,王某倒地后(经鉴定为轻伤),朱某、许某二人离开,并使用该信用卡消费2000元。王某受伤后来到甲市B区某派出所报案,值班民警姜某听了王某的陈述后称:“这个案子我们没有管辖权。”并让王某到A区公安机关报案。 王某来到甲市A区某派出所后,值班民警陈某听了王某的报案后,在工作笔记上作了简单的记录,并向所领导作了汇报后对王某说:“你这个案子我们所长已经决定立案侦查了,有情况我们会通知你的,你先回去吧。”
许某回家后异常惊恐,不得已向其父亲说出了实情。其父劝许某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5月16日,在其父亲陪同下,将许某送到了甲市A区某派出所。同日将朱某抓获。当晚20时,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对朱某刑事拘留并通知其家属。5月17日19时,民警李某和贾某对二人分别进行了讯问并通知了许某的父母到场。经讯问,朱某、许某对其事实供认不讳。朱某于2007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当日21时,公安机关将朱某送看守所羁押,对许某取保候审。
问题一:朱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请说明理由。
问题二:朱某是否构成累犯?为什么?
问题三:许某是否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问题四:许某是否构成自首?
问题五:值班民警姜某的处理有何不妥?为什么?
问题六:值班民警陈某的做法有何不妥?为什么?
问题七:公安机关在办理本案中除姜某和陈某外还存在哪些问题,并说明正确做法。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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