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9个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局机关的督办工作;承担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保卫、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外事工作。
(二)综合规划处。
负责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研究、协调各设区市、省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拟订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负责起草重要文件、重要报告,负责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局安全生产监察专员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三)安全监督管理一处。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和石油、冶金、有色、建材、地质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许可审核颁证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国土资源、环保、核安全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相关行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推行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行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工作;承担相关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四)安全监督管理二处(省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依法监督检查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相关行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安、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水利、林业、农机、军工、邮政、电信、旅游、质监、消防、气象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和推行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负责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工作;负责全省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管理,承担省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相关行业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参与相关行业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审核颁证管理工作;组织相关行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省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行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行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工作;承担相关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六)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情况;按照职责分工,拟订地方性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执法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研究起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规章草案和规程、标准;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分析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分析预测特别重大、重大事故风险,及时提出预警信息发布的建议;负责应急救援专项经费、装备设备管理和监督;组织、指挥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批复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矿山(非煤)救护队的资质认定;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及数据库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八)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地方性工矿商贸安全生产规程和标准;拟订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有关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技术推广;负责省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和信息的发布工作;分析和预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办局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等具体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注册申报工作;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负责本系统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