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的时候说是试用期工资是两千,三个月后转正,工资是两千五,今天签劳动合同
上面说是是按试用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就是试用期工资只有一千六,这合法么?为什么面试时候不直接说试用期工资是一千六,而且试用期签了合同,转正后还要签正式合同之类的么...
上面说是是按试用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就是试用期工资只有一千六,这合法么?为什么面试时候不直接说试用期工资是一千六,而且试用期签了合同,转正后还要签正式合同之类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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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2013-05-08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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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试用期合同不低于转正后的合同的80%。即2500*80%=2000元。
个人建议你放弃这份工作,因为这样的合同属于违反劳动法的。
如果不好找工作,如果合同里规定转正后为2500元;你就可以随时离开,然后要求单位补齐到2000元的试用期工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具体条款请参考附件有关试用期工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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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后实发2500就算了,但是这样的公司估计不正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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