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是否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自2000至今一直在同一公司工作,从2000年到2006年,连续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建立了劳务合同关系。后来从06年到08年,公司与我解除劳务合同,将我派遣到某劳务派...
自2000至今一直在同一公司工作,从2000年到2006年,连续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建立了劳务合同关系。后来从06年到08年,公司与我解除劳务合同,将我派遣到某劳务派遣公司,我与该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2年的劳务派遣协议,08年到10年,我公司又采用了间接手段,将我又安排到另一劳务派遣公司。10年开始,政策有变,公司才与我正式签订劳动关系。
想问劳务关系是否受劳动合同法调整?
劳动合同法中第46条对经济补偿有作规定
想问我这种情况公司能否补足我2000年到2006年的经济补偿金?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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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中第46条对经济补偿有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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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是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的。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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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属于标准的劳动合同,称为劳务合同,实际履行的是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你在该单位提供劳动,后来又被派遣,在法律上视为连续工作,可以在终止劳动关系时要求支付全部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你在该单位提供劳动,后来又被派遣,在法律上视为连续工作,可以在终止劳动关系时要求支付全部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追问
终止劳动关系应该在06年,现在有没有超过追究期限?
然后,劳务派遣合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所以自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开始,是不是视为与原来公司的劳动关系终止?
追答
虽然与你解除了劳动合同,但又将你派遣。所以,在法律上你这种情况属于连续工作情形。可以在现在的合同终止时一并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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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亲身经历,也是与用人企业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后来单位与我解除劳务合同关系没给赔偿。后来去法院起诉了,结果被法院通知叫我撤案了!原因就是在于我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这个不受劳动法保护!你要是受到侵害只能提起民事诉讼!除非你跟企业签订的这份合同里有明确企业解除劳务关系给予赔偿的话,否则就是没有的!你去起诉也没用!
所以如果企业要求与你签订劳务合同一定要慎重!喜欢签这类合同的企业通常都是些外派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之类的。比如物业服务公司、保安服务公司、IT服务公司等待,这类企业通常都是外派人员到甲方企业驻场,从事服务类工作。而甲方通常喜欢每5年左右换一家服务供应商。一旦甲方要换乙方服务公司,肯定就要面临乙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和赔偿事宜。所以这类企业为了节省用人成本,通常喜欢忽悠劳动者与其签署《劳务合同》!这就非常坑了!
另外就算你签署的是劳动合同,如果企业不给你赔偿并且要求你在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上签字的话,也是没赔偿的!所以企业不给赔偿,一定不要乱签什么确认书之类的东西。否则你都没法维权!
所以如果企业要求与你签订劳务合同一定要慎重!喜欢签这类合同的企业通常都是些外派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之类的。比如物业服务公司、保安服务公司、IT服务公司等待,这类企业通常都是外派人员到甲方企业驻场,从事服务类工作。而甲方通常喜欢每5年左右换一家服务供应商。一旦甲方要换乙方服务公司,肯定就要面临乙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和赔偿事宜。所以这类企业为了节省用人成本,通常喜欢忽悠劳动者与其签署《劳务合同》!这就非常坑了!
另外就算你签署的是劳动合同,如果企业不给你赔偿并且要求你在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上签字的话,也是没赔偿的!所以企业不给赔偿,一定不要乱签什么确认书之类的东西。否则你都没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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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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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亲身经历,也是与用人企业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后来单位与我解除劳务合同关系没给赔偿。后来去法院起诉了,结果被法院通知叫我撤案了!原因就是在于我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这个不受劳动法保护!你要是受到侵害只能提起民事诉讼!除非你跟企业签订的这份合同里有明确企业解除劳务关系给予赔偿的话,否则就是没有的!你去起诉也没用!
所以如果企业要求与你签订劳务合同一定要慎重!喜欢签这类合同的企业通常都是些外派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之类的。比如物业服务公司、保安服务公司、IT服务公司等待,这类企业通常都是外派人员到甲方企业驻场,从事服务类工作。而甲方通常喜欢每5年左右换一家服务供应商。一旦甲方要换乙方服务公司,肯定就要面临乙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和赔偿事宜。所以这类企业为了节省用人成本,通常喜欢忽悠劳动者与其签署《劳务合同》!这就非常坑了!
另外就算你签署的是劳动合同,如果企业不给你赔偿并且要求你在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上签字的话,也是没赔偿的!所以企业不给赔偿,一定不要乱签什么确认书之类的东西。否则你都没法维权!
所以如果企业要求与你签订劳务合同一定要慎重!喜欢签这类合同的企业通常都是些外派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之类的。比如物业服务公司、保安服务公司、IT服务公司等待,这类企业通常都是外派人员到甲方企业驻场,从事服务类工作。而甲方通常喜欢每5年左右换一家服务供应商。一旦甲方要换乙方服务公司,肯定就要面临乙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和赔偿事宜。所以这类企业为了节省用人成本,通常喜欢忽悠劳动者与其签署《劳务合同》!这就非常坑了!
另外就算你签署的是劳动合同,如果企业不给你赔偿并且要求你在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上签字的话,也是没赔偿的!所以企业不给赔偿,一定不要乱签什么确认书之类的东西。否则你都没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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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务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劳务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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