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有什么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
积极作用:
1、利于多民族封建专制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
2、 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3、 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4、有利于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经济文化的发展,同时也导致了君主专制。在我国封建社会延续几千多年影响深远。
消极作用:
1、 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
2、 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钳制了思想,压抑了创造力。
3、 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妨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
扩展资料:
中央集权在战国时期初步形成。法家代表韩非提出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国家的主张。
秦朝开始确立封建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中央设置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职,在地方推行郡县制度。这样,皇帝把统治全国各地的权力也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里。在经济上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统一文字。汉武帝时,推行"推恩令",进行削藩。
削弱所有藩国的力量,从此汉朝的分封制度名存实亡;盐铁官营,使中央能对当时的稀缺战略性资源进行直接管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从此儒家思想成为皇家唯一尊崇的思想。
隋唐时期加强中央集权上的措施有:中央政府组织形式为三省六部制。三省,就是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分别负责草拟政令、审核政令和执行政令;六部是吏部、民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分别管理官吏考核任免、户籍财政、礼仪科举、军政、刑法、工程营造等事务。
北宋为防止藩镇割据局面的再度出现,在权、兵、钱、法等方面加强了中央集权。设左右丞相和多名参知政事分化宰相大权独揽的形式,军事上设枢密院代表皇帝单独掌管军事;民政上设三司掌管财政。这三个机构都向地方派出专门的监察官垂直管理数州、府的相关政务。
元朝在宋朝的基础上将地方负责政务、民政、军事、办案的职能合并为一个机构办理,名称为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它是后来我国地方省份制划分的基础。一省的主官由中央任命、派出。
明朝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罢丞相,由皇帝直接领导六部(后期设内阁协助皇帝管理)。又设厂、卫特务机构刺探官员隐私、社会动向。清雍正时设立军机处,由皇帝选派亲信大臣担任军机大臣。军机处成为执政的最高国家机关,内阁形同虚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央集权制度
2、实行并强化的原因
封建统治阶级需要有一个有力的政权来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保障自身的经济政治利益;加强对人民的控制,并一定程度上调整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权力集中也是小农分散、软弱、无力抵抗统治者的结果。
根本上说,是由封建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封建自然经济具有分散性,这就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以保证小农经济的生存发展。
3、主要影响
积极作用:①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稳定。②利于稳定社会秩序,有效的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生产活动,有利于经济和科技文化发展;③利于民族大融合,利于各地区经济、文化的交流、发展和提高,保证正常的中外交流。④利于抵御侵略、增强边防和国防力量。
消极作用:①易引发争夺皇权的混乱,如导致外戚和宦官专政等;②君权专制易形成暴政和导致腐败现象出现,造成对人民压迫和剥削的加重,激化社会矛盾;③导致思想文化专制,箝制了人们的思想,有碍科技文化的进一步发展;④长期的专制主义造成了国民的奴性。⑤束缚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延缓了封建制度的瓦解。
总之,在封建社会前期,其积极作用是主要的。封建社会后期,其消极作用逐渐增大,尤其是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进一步强化,严重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其危害尤为严重。只有发展生产,才能根除专制主义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