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证能否把住宅用房改为商业用房的问题

我新买的二手房是临马路的,我在二楼,一楼底层现在是个修汽车的店铺,每天吵的我无法休息,我打算起诉,让修车店搬走。我询问过,在07年小区出售的时候并没有说底层一楼是商业用房... 我新买的二手房是临马路的,我在二楼,一楼底层现在是个修汽车的店铺,每天吵的我无法休息,我打算起诉,让修车店搬走。
我询问过,在07年小区出售的时候并没有说底层一楼是商业用房,都是住宅用房,具体的在发售中开发商有没有更改过不得而知,我想知道这种原本是住宅性质的房子能否改成商业用房?如果能改的话要经过什么手续?是否应该经过二楼房主的同意?我问过我二楼房子原房主,他对楼下改成修车铺根本不知情,房子常年处于出租状态。
下面的两张图是我房产证上的截图,望有了解这方面的朋友告知,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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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脚鸟╰(⇀‸↼)╯
2015-08-23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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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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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为上海海事大学学生,在学习上有一定的经验,擅长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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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本条是关于住改商的原则规定,从本条规定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1、原则上,业主不可以将住宅用房改为商业用房。如果相关法律、法规或小区业主管理规约明确规定,业主不能将住宅改为商业用房的,则业主绝不可以改变房屋用途。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业主有权对其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但由于建筑物构造上的一体性,业主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利。《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2、住改商不是绝对的,在遵守法律、法规及业主管理规约的前提下,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可以住改商。
  ①住改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的禁止性规定。如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行为,《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业主在住改商过程中进行的装修行为也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第六条规定:“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②住改商必须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八条规定:“因其他业主将住宅改变为商业用房或者办公用房等经营性用房,致使其正常居住和生活环境的安全或安宁受到或者可能受到直接损害的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因此,“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是指正常居住和生活环境的安全或安宁受到或者可能受到直接损害的业主。这里,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并不是一个固定的范围,不同的经营行为涉及到的业主的范围是不同的,如一楼开便利店只影响到左邻右舍及其正对楼上业主的权益,而开饭店由于会产生油烟则影响的业主就会比较多,因此,只要该业主的正常居住和生活环境受到影响,其就是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物权法》赋予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以事前否决权,即如果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其中之一不同意住改商的,业主则不可以住改商。
  ③业主将住宅用房改变为商业用房的,应当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进行管理,其对物业的结构、功能、使用等情况的全面了解是完成这一义务的前提,因此,业主应将其房屋使用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3、物业服务企业和有利害关系业主的监督权。《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房地产产权人或使用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劝阻、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并有权要求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二)擅自改变房屋、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外观,损毁设施、设备及其他有危及房屋安全行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九条规定:“业主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恢复原状的,应予支持。造成损害的,并应负赔偿责任。业主实施其他违反专有部分用途的行为,参照前款规定处理。”第十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经营性用房的业主或者占有使用人从事经营活动,严重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居住和生活环境的安全或安宁,受到损害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的,应予支持。造成损害的,并应负赔偿责任。”
哈哈亲爱的bady
2015-08-12 · 知道合伙人数码行家
哈哈亲爱的bady
知道合伙人数码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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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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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的,住宅房可以改为商品用房的。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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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清水秀KW
2013-06-23 · TA获得超过5067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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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市场行为 ,有这样条件的房主基本都改变了用途 ,在工商局能办营业执照 ,。告环保局监测一下 ,看看他噪音是不是超标 ,别的方面不能阻止他经营 ,另一个方法就是卖了房子你搬走 。
上一个房主可能也是这个原因转卖的 ,
追问
谢谢您,据我了解应该是没有改变用途,至少物业费和电费都是原来住宅用的标准,而且根据《物权法》七十七条,他要更改用途必须要经过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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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e1f150e
2018-11-14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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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临街住宅能不能改商业用途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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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ywsl9
2013-06-23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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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
追问
什么不行?是不是不能改成商用?
追答
不能改成商用....他要该不是经过二楼房主的同意而是住那栋楼的所以人。而且商用要该不好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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