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一夫一妻制,那么民国的那些姨太太们怎么处理呢?
古代到民国都是实行一夫多妻制,但是小妾的地位完全比不上妻子,在新中国推行一夫一妻制的时候,由于法律上规定只能是一夫一妻,其他的姨太太也只能解除夫妻关系,如果男方仍然有条件,依然可以选择继续和姨太太保持共同生活的状态,因为毕竟多年感情,也许还有孩子。孩子的收入也可以共同来赡养老人。
但有些因为政治局势的变化,没有地位和经济去照顾姨太太们,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可以用些钱去打发姨太太们,很多没有孩子年轻貌美的姨太太选择改嫁,毕竟新中国在推行一夫一妻之后,离婚也不再是像古代对女性的唾弃,而且有些穷人是找不到老婆的,这对于他们也是一种求之不得的机会。而如果姨太太有自己的孩子,加上自己多年的私房财产,足以在乡下和儿女相依为命,又或是眷恋丈夫的,自然就会选择找一个安稳的小城镇度过此生。
在政治形态过度的这段时间,政府依然没有多余的经济和精力去顾及这些姨太太,所以面对那些没有婚姻存续但依然生活在一起的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这个制度的实行将会使原本的大家族开始分解,而法律的约束可以更好的管理下一代的婚姻家庭状况,从而使的我国的家庭状态发生重组。但这里要说的是,现在是一夫一妻制,但伴随的也是离婚率的升高,在古代的一夫多妻制,仍然有人做到一世一双人。所以,姨太太们的存留一定程度上也取决于男人对自己的感情,如果真的喜欢,也不排除会有和妻子离婚与姨太太建立婚姻关系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