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一本书,要有书名、作者、内容、感受(200字左右)、推荐理由(100-300字)要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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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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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作者:顾漫
内容简介: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
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开始,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书中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如果世界上曾经有她出现过,其他任何人对他来说,都成了将就,而他,不愿意将就……
在网上比较有名,我看完了,还可以。比较有深度,不象那种白痴文,男的帅的不的了,酷的不的了,有钱的不的了,暴力的不的了,就是对女的好的不的了,唉~
相比之下 我更喜欢另一个简介
简介 · · · · · ·
那时候他就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
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作者简介 · · · · · ·
顾漫,平时就是懒懒散散的那种,喜欢缩在自己的壳里听听音乐,睡睡觉,写写小说,基本上是人神共愤的懒人一个。每天仅有的运动是被妈妈拉着去逛超市,对着超市的美食两眼放光。
平生胸无大志,只需有一片龟瓦遮头,风雨不扰,安乐无忧。
接下来就是感受拉
一个人若喜爱一本书,大抵是从书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然而。
我不是赵默笙,自知没有她那一份带着阳光的灵动。何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不是何以玫,与你不过萍水相逢,错风而过。何来青梅竹马相守相知。
我只是何以琛,脱去优秀的以琛,为你的过往心有不甘刻意遗忘的以琛,在你离开以后所有的爱恨都淡漠的以琛。
你是我的不理智,不客观,不冷静。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我把自己想象成了悲情角色。等待时辗转反侧的忐忑,挽留后仍是失之交臂的落寞,失而复得后却又担惊受怕的矛盾。
五味陈杂,百般滋味。
故事完结,王子与公主最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合上书,只是忆起自己的传奇。
向来情深,奈何缘浅。
是的,现实中的我,远远没有故事里的人儿幸运。我也没有以琛坚定,没有以琛的时间。害怕如他,苦闷如他。甚至是懦弱的。
在番外里,以琛对以玫说,当你遇见过那个人,那么之后所有人都会变成将就。
或许,我是你的将就。我是吗。不是吗。是还是不是?我不明白。然而我却知道,你是夜夜来叩我梦里那道门的人。
借书宣泄自己的感情。动情处,只是心里绞痛。泪含住,没有落下来。
以琛,你多幸运。赵默笙的爱从未离体。她和你一样,心系一处,不再转移。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赵默笙,你亦何求。以琛对你的冷淡不过是自持,他只是不擅于表露自己如烈火的感情。
两情相悦啊。那么你这七年的等待是值得的。
际遇波折,才显出感情的可贵。
多动人的童话。
它轻而易举地剥去了我伪装坚强的外衣,撩开那尘封已久的温暖。情节算不上突出,文字亦有它的疏漏,可是就是那么多的细节,似曾相识的触动,让骄傲如我也妥协下来。
你理顺了我四处乱撞的情感,给了我原谅自己的借口。
是的。掩卷时,好像独斟了一杯酒。酒不醉人人自醉。我只想乘着这酒力再一次跌倒进你的怀。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这是从网上摘得
我自认写的没它那么好 所以不写 如果有要求要自己写那我再补充写下好了
推荐理由
其实,一本好书是不需要理由的.我只知道,我为它痛我为它笑,从此我心中有了这样一本书的名字
所以我把它推荐给了你
在这里借另一个人的话作为理由
人有三世,一世我们相欠,一世我们相恋,再一世我们相忘
前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欠,默笙欠以琛一个完整的童年,以琛欠默笙一脉温情;
这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恋,默笙恋以琛聪明英俊有才华,以琛恋默笙明媚如阳;
下一世,默笙和以琛相忘,默笙忘以琛深情期待整七年,以琛忘默笙转眼不见。
这一世,他们遇见,分离,再遇见,兜兜转转七年。七年间,这一份真情的缘牵绊着他们,妄图相忘徒劳无功,因为前世欠债未还。
于是,于以琛,姹紫嫣红敌不过她的嫣然一笑;
于是,于默笙,才俊富豪敌不过他的浅浅一吻。
于是,以琛和默笙这四个千差万别的字,穿越了七年,穿越了两世,铭刻在一张红色的结婚证上,铭刻在两个人的心上。
我以为,这一切都是姻缘的安排。
优秀俊朗如以琛也要栽在有点迷糊称不上绝色的默笙手上。什么默笙的赖皮,什么默笙的死缠烂打,也终究是借口,如此可爱并为之疯狂的借口,想起来不禁失笑的一抹弧线。他,何以琛便是执着的爱着这样的赵默笙,不在乎她是谁,她从哪里来,只要她够赵默笙。
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
以琛如此深刻的爱着默笙,爱进了骨髓里,却不曾甜言蜜语,却不曾日日表白真心,原来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甜言蜜语,多数说给不相干的人听。日日表白,是在安慰对方,还是在提醒自己不可忘记?
大多的情感指南,爱情专家告诉我们,与昔日恋人最好擦肩而过,互相道句“你好!”,眼角眉梢要带着回忆的信号,保存最美好的记忆。然而他们却不,他们事隔七年,复见,逃跑,陌生倔强的不承认;再见,纠缠,倔强的不诉说每当梦醒都是想念的泪水;三见,急切,倔强的领一份毫无温情准备的结婚证,也许是七年里日日都憧憬的场面。情感指南,爱情专家也有不靠谱的时候,那就是遇见真爱的时候。我以为,当我们遇见某一个三世姻缘的人,我们的会情不自禁,我们会激发我们爱的潜能,在真心面前,一切技巧还有你来我往拔河的力学均是那么可笑。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承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是山崩地裂,天雷勾地火,而是天冷加件衣,饥饿做顿饭,彼此如空气般的存在,温暖围绕,一回头他永远在那里等着你。他们便是如此,平淡的叙事,安静的语调,幸福简单的生活。人世间,有太多的浮华,有太多的功利,只有在他的怀里才能看见纯净的天空。
以琛说:“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三世姻缘,怎可将就?
若,此时的你,正享受爱情,尽可珍惜,姻缘可遇不可求;
若,此时的你,正寻觅爱情,尽可相信,前世欠你人终会出现,因为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内容简介: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
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开始,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书中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如果世界上曾经有她出现过,其他任何人对他来说,都成了将就,而他,不愿意将就……
在网上比较有名,我看完了,还可以。比较有深度,不象那种白痴文,男的帅的不的了,酷的不的了,有钱的不的了,暴力的不的了,就是对女的好的不的了,唉~
相比之下 我更喜欢另一个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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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他就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
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作者简介 · · · · · ·
顾漫,平时就是懒懒散散的那种,喜欢缩在自己的壳里听听音乐,睡睡觉,写写小说,基本上是人神共愤的懒人一个。每天仅有的运动是被妈妈拉着去逛超市,对着超市的美食两眼放光。
平生胸无大志,只需有一片龟瓦遮头,风雨不扰,安乐无忧。
接下来就是感受拉
一个人若喜爱一本书,大抵是从书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然而。
我不是赵默笙,自知没有她那一份带着阳光的灵动。何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不是何以玫,与你不过萍水相逢,错风而过。何来青梅竹马相守相知。
我只是何以琛,脱去优秀的以琛,为你的过往心有不甘刻意遗忘的以琛,在你离开以后所有的爱恨都淡漠的以琛。
你是我的不理智,不客观,不冷静。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我把自己想象成了悲情角色。等待时辗转反侧的忐忑,挽留后仍是失之交臂的落寞,失而复得后却又担惊受怕的矛盾。
五味陈杂,百般滋味。
故事完结,王子与公主最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合上书,只是忆起自己的传奇。
向来情深,奈何缘浅。
是的,现实中的我,远远没有故事里的人儿幸运。我也没有以琛坚定,没有以琛的时间。害怕如他,苦闷如他。甚至是懦弱的。
在番外里,以琛对以玫说,当你遇见过那个人,那么之后所有人都会变成将就。
或许,我是你的将就。我是吗。不是吗。是还是不是?我不明白。然而我却知道,你是夜夜来叩我梦里那道门的人。
借书宣泄自己的感情。动情处,只是心里绞痛。泪含住,没有落下来。
以琛,你多幸运。赵默笙的爱从未离体。她和你一样,心系一处,不再转移。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赵默笙,你亦何求。以琛对你的冷淡不过是自持,他只是不擅于表露自己如烈火的感情。
两情相悦啊。那么你这七年的等待是值得的。
际遇波折,才显出感情的可贵。
多动人的童话。
它轻而易举地剥去了我伪装坚强的外衣,撩开那尘封已久的温暖。情节算不上突出,文字亦有它的疏漏,可是就是那么多的细节,似曾相识的触动,让骄傲如我也妥协下来。
你理顺了我四处乱撞的情感,给了我原谅自己的借口。
是的。掩卷时,好像独斟了一杯酒。酒不醉人人自醉。我只想乘着这酒力再一次跌倒进你的怀。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这是从网上摘得
我自认写的没它那么好 所以不写 如果有要求要自己写那我再补充写下好了
推荐理由
其实,一本好书是不需要理由的.我只知道,我为它痛我为它笑,从此我心中有了这样一本书的名字
所以我把它推荐给了你
在这里借另一个人的话作为理由
人有三世,一世我们相欠,一世我们相恋,再一世我们相忘
前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欠,默笙欠以琛一个完整的童年,以琛欠默笙一脉温情;
这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恋,默笙恋以琛聪明英俊有才华,以琛恋默笙明媚如阳;
下一世,默笙和以琛相忘,默笙忘以琛深情期待整七年,以琛忘默笙转眼不见。
这一世,他们遇见,分离,再遇见,兜兜转转七年。七年间,这一份真情的缘牵绊着他们,妄图相忘徒劳无功,因为前世欠债未还。
于是,于以琛,姹紫嫣红敌不过她的嫣然一笑;
于是,于默笙,才俊富豪敌不过他的浅浅一吻。
于是,以琛和默笙这四个千差万别的字,穿越了七年,穿越了两世,铭刻在一张红色的结婚证上,铭刻在两个人的心上。
我以为,这一切都是姻缘的安排。
优秀俊朗如以琛也要栽在有点迷糊称不上绝色的默笙手上。什么默笙的赖皮,什么默笙的死缠烂打,也终究是借口,如此可爱并为之疯狂的借口,想起来不禁失笑的一抹弧线。他,何以琛便是执着的爱着这样的赵默笙,不在乎她是谁,她从哪里来,只要她够赵默笙。
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
以琛如此深刻的爱着默笙,爱进了骨髓里,却不曾甜言蜜语,却不曾日日表白真心,原来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甜言蜜语,多数说给不相干的人听。日日表白,是在安慰对方,还是在提醒自己不可忘记?
大多的情感指南,爱情专家告诉我们,与昔日恋人最好擦肩而过,互相道句“你好!”,眼角眉梢要带着回忆的信号,保存最美好的记忆。然而他们却不,他们事隔七年,复见,逃跑,陌生倔强的不承认;再见,纠缠,倔强的不诉说每当梦醒都是想念的泪水;三见,急切,倔强的领一份毫无温情准备的结婚证,也许是七年里日日都憧憬的场面。情感指南,爱情专家也有不靠谱的时候,那就是遇见真爱的时候。我以为,当我们遇见某一个三世姻缘的人,我们的会情不自禁,我们会激发我们爱的潜能,在真心面前,一切技巧还有你来我往拔河的力学均是那么可笑。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承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是山崩地裂,天雷勾地火,而是天冷加件衣,饥饿做顿饭,彼此如空气般的存在,温暖围绕,一回头他永远在那里等着你。他们便是如此,平淡的叙事,安静的语调,幸福简单的生活。人世间,有太多的浮华,有太多的功利,只有在他的怀里才能看见纯净的天空。
以琛说:“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三世姻缘,怎可将就?
若,此时的你,正享受爱情,尽可珍惜,姻缘可遇不可求;
若,此时的你,正寻觅爱情,尽可相信,前世欠你人终会出现,因为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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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答由小虎提供
推荐于2017-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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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想大家介绍一本书——《西游记》。这本书记录的是唐僧前往西天去取真经,路上收了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他们师徒四人历尽千难万险,一路上徒弟降妖除魔,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修成正果,取得真经。
难道他们就真的不怕困难吗?难道他们就没有想到过放弃吗?不,但是他们有着惊人的毅力!孙悟空是徒弟中本事最大的,也是最孝敬师父的;猪八戒没有很大的决心,遇到困难就要分行李回高老庄;沙僧虽说不如孙悟空本事大,但是孝心可不比他差!
我最喜欢的还是唐僧路过西梁女国那一集。唐僧没成想,那里的女王看上了他,却要他当驸马爷!唐僧慌忙劝阻,孙悟空却一口替唐僧答应了这门婚事。唐僧抱怨悟空,悟空却说:“等到举行婚礼的那一天,我们拉下你来走就行了。”“也好也好。”等到了那一天,唐僧立刻就被一阵莫名奇妙的风刮走了。悟空在琵琶洞找到了他,知道那妖精叫琵琶精。可是她有一个琵琶,还会蛰人。听了她弹琵琶,立马就会晕倒;被她蛰了,脑袋立刻就会起包。悟空和八戒都被他她蛰了。后来才知道请卯日星关就能降服此妖,于是就把他请来了。原来卯日星关是一只大公鸡,它对着妖精打鸣,妖精就慢慢死了。悟空谢过他,就和唐僧一起上路了。
难道他们就真的不怕困难吗?难道他们就没有想到过放弃吗?不,但是他们有着惊人的毅力!孙悟空是徒弟中本事最大的,也是最孝敬师父的;猪八戒没有很大的决心,遇到困难就要分行李回高老庄;沙僧虽说不如孙悟空本事大,但是孝心可不比他差!
我最喜欢的还是唐僧路过西梁女国那一集。唐僧没成想,那里的女王看上了他,却要他当驸马爷!唐僧慌忙劝阻,孙悟空却一口替唐僧答应了这门婚事。唐僧抱怨悟空,悟空却说:“等到举行婚礼的那一天,我们拉下你来走就行了。”“也好也好。”等到了那一天,唐僧立刻就被一阵莫名奇妙的风刮走了。悟空在琵琶洞找到了他,知道那妖精叫琵琶精。可是她有一个琵琶,还会蛰人。听了她弹琵琶,立马就会晕倒;被她蛰了,脑袋立刻就会起包。悟空和八戒都被他她蛰了。后来才知道请卯日星关就能降服此妖,于是就把他请来了。原来卯日星关是一只大公鸡,它对着妖精打鸣,妖精就慢慢死了。悟空谢过他,就和唐僧一起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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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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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的简介
本书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目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上。一九二七年七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改名《朝花夕拾》,于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
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了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
关于翻译本书,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四月十一日致增田涉信中说:“《朝花夕拾》如有出版处所,译出来也好,但其中有关中国风俗和琐事太多,不多加注释恐不易看懂,注释一多,读起来又乏味了。”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日致增田涉的信中,提到增田涉和佐藤春夫合译《鲁迅选集》时说:“只有《藤野先生》一文,请译出补进去,《范爱农》写法较差,还是割爱为好。”
《花季雨季》简介
郁秀的处女作《花季雨季》获得过中央《五个一工程》奖和国家图书奖,曾经风靡全国。
本书共分为二十六章,第一章的第一个故事叫“又搞突然袭击”。是讲高一⑷班的语文老师事先不告诉同学今天要考试,却突然发试卷让同学考试,他们班的调皮蛋余发就说:“又搞突然袭击”。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两个人:王笑天和陈明。我觉得他们俩是书中最有灵魂的人。勤奋好学的陈明总是把学习放在第一位,不论什么事情都不会改变。王笑天在书中被称为“靓仔”,不过我不喜欢他的这一点,我喜欢他对事认真、谨慎的态度。最重要的是王笑天的聪明才智。
小说中对家长们提出了如何正确看待这一代年青人,如何理解他们进而引导他们的问题。又从青少年的角度,已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思想方式去审视自己的父母。
由于时代的改变,社会、科技的快速发展,父母长辈和我们这一代人的知识水平和思想都有很大的差异,行为习惯、情感取向等方面,也出现了较大的区别。但毕竟青少年属于成长阶段,思想、行为等各方面还没有成熟,应该要正确地看待父母长辈的教导。
《花季雨季》读后给人一种轻松、明朗、向上之感,对生活有了更充分的认识,更加坚定自己勇往直前的目标。
《繁星春水》简介
作者冰心,原名谢婉莹。
《繁星》是诗集,由164首小诗组成。冰心一生信奉“爱的哲学”,她认为“有了爱,便有了一切”。在《繁星》里,她不断唱出了爱的赞歌。她最热衷于赞颂的,是母爱。除了挚爱自己的双亲外,冰心也很珍重手足之情。她爱自己的三个弟弟。她在后来写作的一篇散文《寄小读者.通讯十三》里,还把三个弟弟比喻成三颗明亮的星星。冰心赞颂母爱,赞颂人类之爱,赞颂童心,同时她也赞颂大自然,尤其是赞颂她在童年时代就很熟悉的大海。歌颂大自然,歌颂童心,歌颂母爱,成为冰心终生创作的永恒主题。
《春水》是《繁星》的姐妹篇,由182首小诗组成。同样是在《晨报副镌》上最先发表,不过《春水》的问世要比《繁星》晚三个月。
在《春水》里,冰心虽然仍旧在歌颂母爱,歌颂亲情,歌颂童心,歌颂大自然,但是,她却用了更多的篇幅,来含蓄的表述她本人和她那一代青年知识分子的烦恼和苦闷。她用微带着忧愁的温柔的笔调,述说着心中的感受,同时也在探索着生命的意义,和表达着要认知世界本相的愿望
本书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目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上。一九二七年七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改名《朝花夕拾》,于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
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了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
关于翻译本书,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四月十一日致增田涉信中说:“《朝花夕拾》如有出版处所,译出来也好,但其中有关中国风俗和琐事太多,不多加注释恐不易看懂,注释一多,读起来又乏味了。”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日致增田涉的信中,提到增田涉和佐藤春夫合译《鲁迅选集》时说:“只有《藤野先生》一文,请译出补进去,《范爱农》写法较差,还是割爱为好。”
《花季雨季》简介
郁秀的处女作《花季雨季》获得过中央《五个一工程》奖和国家图书奖,曾经风靡全国。
本书共分为二十六章,第一章的第一个故事叫“又搞突然袭击”。是讲高一⑷班的语文老师事先不告诉同学今天要考试,却突然发试卷让同学考试,他们班的调皮蛋余发就说:“又搞突然袭击”。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两个人:王笑天和陈明。我觉得他们俩是书中最有灵魂的人。勤奋好学的陈明总是把学习放在第一位,不论什么事情都不会改变。王笑天在书中被称为“靓仔”,不过我不喜欢他的这一点,我喜欢他对事认真、谨慎的态度。最重要的是王笑天的聪明才智。
小说中对家长们提出了如何正确看待这一代年青人,如何理解他们进而引导他们的问题。又从青少年的角度,已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思想方式去审视自己的父母。
由于时代的改变,社会、科技的快速发展,父母长辈和我们这一代人的知识水平和思想都有很大的差异,行为习惯、情感取向等方面,也出现了较大的区别。但毕竟青少年属于成长阶段,思想、行为等各方面还没有成熟,应该要正确地看待父母长辈的教导。
《花季雨季》读后给人一种轻松、明朗、向上之感,对生活有了更充分的认识,更加坚定自己勇往直前的目标。
《繁星春水》简介
作者冰心,原名谢婉莹。
《繁星》是诗集,由164首小诗组成。冰心一生信奉“爱的哲学”,她认为“有了爱,便有了一切”。在《繁星》里,她不断唱出了爱的赞歌。她最热衷于赞颂的,是母爱。除了挚爱自己的双亲外,冰心也很珍重手足之情。她爱自己的三个弟弟。她在后来写作的一篇散文《寄小读者.通讯十三》里,还把三个弟弟比喻成三颗明亮的星星。冰心赞颂母爱,赞颂人类之爱,赞颂童心,同时她也赞颂大自然,尤其是赞颂她在童年时代就很熟悉的大海。歌颂大自然,歌颂童心,歌颂母爱,成为冰心终生创作的永恒主题。
《春水》是《繁星》的姐妹篇,由182首小诗组成。同样是在《晨报副镌》上最先发表,不过《春水》的问世要比《繁星》晚三个月。
在《春水》里,冰心虽然仍旧在歌颂母爱,歌颂亲情,歌颂童心,歌颂大自然,但是,她却用了更多的篇幅,来含蓄的表述她本人和她那一代青年知识分子的烦恼和苦闷。她用微带着忧愁的温柔的笔调,述说着心中的感受,同时也在探索着生命的意义,和表达着要认知世界本相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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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想大家介绍一本书——《西游记》。这本书记录的是唐僧前往西天去取真经,路上收了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他们师徒四人历尽千难万险,一路上徒弟降妖除魔,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修成正果,取得真经。
我最喜欢的还是唐僧路过西梁女国那一集。唐僧没成想,那里的女王看上了他,却要他当驸马爷!唐僧慌忙劝阻,孙悟空却一口替唐僧答应了这门婚事。唐僧抱怨悟空,悟空却说:“等到举行婚礼的那一天,我们拉下你来走就行了。”“也好也好。”等到了那一天,唐僧立刻就被一阵莫名奇妙的风刮走了。悟空在琵琶洞找到了他,知道那妖精叫琵琶精。可是她有一个琵琶,还会蛰人。听了她弹琵琶,立马就会晕倒;被她蛰了,脑袋立刻就会起包。悟空和八戒都被他她蛰了。后来才知道请卯日星关就能降服此妖,于是就把他请来了。原来卯日星关是一只大公鸡,它对着妖精打鸣,妖精就慢慢死了。悟空谢过他,就和唐僧一起上路了。
我最喜欢的还是唐僧路过西梁女国那一集。唐僧没成想,那里的女王看上了他,却要他当驸马爷!唐僧慌忙劝阻,孙悟空却一口替唐僧答应了这门婚事。唐僧抱怨悟空,悟空却说:“等到举行婚礼的那一天,我们拉下你来走就行了。”“也好也好。”等到了那一天,唐僧立刻就被一阵莫名奇妙的风刮走了。悟空在琵琶洞找到了他,知道那妖精叫琵琶精。可是她有一个琵琶,还会蛰人。听了她弹琵琶,立马就会晕倒;被她蛰了,脑袋立刻就会起包。悟空和八戒都被他她蛰了。后来才知道请卯日星关就能降服此妖,于是就把他请来了。原来卯日星关是一只大公鸡,它对着妖精打鸣,妖精就慢慢死了。悟空谢过他,就和唐僧一起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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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想大家介绍一本书——《西游记》。这本书记录的是唐僧前往西天去取真经,路上收了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他们师徒四人历尽千难万险,一路上徒弟降妖除魔,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修成正果,取得真经。
我最喜欢的还是唐僧路过西梁女国那一集。唐僧没成想,那里的女王看上了他,却要他当驸马爷!唐僧慌忙劝阻,孙悟空却一口替唐僧答应了这门婚事。唐僧抱怨悟空,悟空却说:“等到举行婚礼的那一天,我们拉下你来走就行了。”“也好也好。”等到了那一天,唐僧立刻就被一阵莫名奇妙的风刮走了。悟空在琵琶洞找到了他,知道那妖精叫琵琶精。可是她有一个琵琶,还会蛰人。听了她弹琵琶,立马就会晕倒;被她蛰了,脑袋立刻就会起包。悟空和八戒都被他她蛰了。后来才知道请卯日星关就能降服此妖,于是就把他请来了。原来卯日星关是一只大公鸡,它对着妖精打鸣,妖精就慢慢死了。悟空谢过他,就和唐僧一起上路了。
我最喜欢的还是唐僧路过西梁女国那一集。唐僧没成想,那里的女王看上了他,却要他当驸马爷!唐僧慌忙劝阻,孙悟空却一口替唐僧答应了这门婚事。唐僧抱怨悟空,悟空却说:“等到举行婚礼的那一天,我们拉下你来走就行了。”“也好也好。”等到了那一天,唐僧立刻就被一阵莫名奇妙的风刮走了。悟空在琵琶洞找到了他,知道那妖精叫琵琶精。可是她有一个琵琶,还会蛰人。听了她弹琵琶,立马就会晕倒;被她蛰了,脑袋立刻就会起包。悟空和八戒都被他她蛰了。后来才知道请卯日星关就能降服此妖,于是就把他请来了。原来卯日星关是一只大公鸡,它对着妖精打鸣,妖精就慢慢死了。悟空谢过他,就和唐僧一起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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