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想离职怎么说?
入职两个月,一直没找我说正式入职的事,这个工作节假日也要上班,就是平时的工资,加班也没有工资。一直想说,他们总有法子不让我开口,但是真的想走了,可以说走就走嘛...
入职两个月,一直没找我说正式入职的事,这个工作节假日也要上班,就是平时的工资,加班也没有工资。一直想说,他们总有法子不让我开口,但是真的想走了,可以说走就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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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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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辞职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员工辞职有两种方式:
一、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种种情形)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种种情形)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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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注意不能超过一年时效期。
追问
一年时效期是什么意思啊
追答
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为时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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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离职转正员工需要提前30天书面告知企业离职信息,而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告知企业,到期就可以办理离职接手续了。至于离职原因,可以自己随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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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领导说呀,不想做就找借口说,一般这样的工厂都会同意的,只是工资要等到发工资的时候才能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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