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资4500/30天x出勤天数26天,这样算合理吗?
说合不合理,只要是和政策不符的,都可以说是不合理,只是,合理也好,不合理也好,这对员工有利也有弊。
有利的是,你请假的时候,扣得不多。用工资除以30,可以看出,还有28天,还有31天,或许还有4年一资的29天。也就是说以自然天来算应出勤天数。
这样的理解就是工作日和休息日都有核算薪。那么好,如果你请假了,因为被除数基数大,所以,你相同的工资下,当然因为日薪少,所以扣的也少了。
不利的是,你的加班工资少了。同样,加班费的基数也是和日薪有关系的,也就是说,加班的时候,你所拿到的加班费会相对打折。一多一少,看似抵消了,但是,你要知道,你加班的概率绝对大于请假
这家公司一看就是单休的公司,要么就是销售岗是单休,所以问题来了,一般来说,这样的公司会很忙,一是因为可能事情多,还有就是哪怕没什么事,老板通常也会整出很多事来让你加班。
所以,加班概率高了,你得不到很好的休息,还拿不到比较好的加班费。好了,这就是事实。可以的话,少加点班吧,为了自已的身体,也为了那份性价比不高的加班费。
根据这种公式,绩效不是看个人能力,而是以出勤天数计算,不管项目是否完成,除非我每个月要上班30天,才不会扣绩效,否则,我一个月休息一天就扣一天绩效,休息八天就扣八天绩效。这是我很难接受的。
这种不合理的制度,个人只有根据自己情况,不管公司是否违法,这种情况个人很难改变的,你认为做得过就做,接受不了就像我一样,当场走人算了。找一份相对来说有正常一点制度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