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概论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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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概论的性质是社会意识形态。
是作家依据一定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社会生活进行的艺术创造,具有认识性、倾向性和实践
性。
文学是客观世界在作家主观世界中反映的产物。
客观世界:丰富多彩,是源。
主观世界:作家对社会生活的认识,是流反映:能动的反映,不是模仿、镜子式的反射。
《文学概论》是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必修课,主要内容和任务是向初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系
统的介绍文学作为一个学科的专业知识体系,只是专业的概论,其中的理论问题只是点到为
止,目的是先使学生对本专业的理论有个大致且系统的了解。是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入门级教
材。
文学风格的内涵:
文学风格的定义是:文学风格是指作家的创作个性在文学作品的有机整体中所显示出来的、能
引起读者持久的审美享受的言语特色
1.创作个性界说。
2.创作个性转化为文学风格。
创作个性是位于日常个性和文学风格之间的中间环节,它们三者的关系可以用下列图表来表
示:
日常个性、创作个性、文学风格。
(人格结构)审美升华(艺术品格)形式化(艺术独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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